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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65915210U/2020-0193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日期 ]
2020-09-07

2019年度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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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和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监督管理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重要专项规划,负责对涉及国土空间利用保护的其他各类专项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承担县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

7)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建立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时序、范围、内容等引导和管控机制。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条件、用地预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和有偿使用等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全县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8)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及其专项规划编制,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与规划统筹工作。

9)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有关重大备选项目。

10)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全县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1)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地质勘查项目、地质资料和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和防治工作。指导开展全县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全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全县地震监测工作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推进防震减灾科技进步和信息化。

13)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初审(审批)工作。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

14)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拟定全县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重大项目测绘,负责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15)促进全县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县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监督实施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有关对外交流合作。

16)承担全县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权属调查、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空间规划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7)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应急管理工作。

18)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归口管理县林业局。

19)承担县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内设机构:

1)内设11个行政科室:办公室(信访科) 、法规督察科、自然资源调查登记科、自然资源权益利用科、村镇规划科、城市规划科(忠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地质矿产科、行政审批科、财务科、组织人事科(挂审计科)。

  2)设立12个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忠州、白公、新生、乌杨、东溪、石宝、汝溪、官坝、马灌、新立、拔山、白石等,属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派出机构。

  下设7个事业单位:忠县国土整治中心、忠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档案信息中心、忠县土地征收中心、忠县土地储备整治中心、忠县规划研究中心。

(三)单位构成。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7696.04万元,支出总计37696.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68.45万元,上升21.4%,主要原因是:预算用于土地房屋征收的征地成本费较上年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7696.0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068.45万元,上升21.4%,主要原因是预算用于土地房屋征收的征地成本费较上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696.04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7696.0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068.45万元,上升21.4%,主要原因是预算用于土地房屋征收的征地成本费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008.34万元,占7.98 %;项目支出34687.71万元,占92.02 %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696.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68.45万元,上升21.4%。主要原因是预算用于土地房屋征收的征地成本费较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046.55万元,增长1322.76 %。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将征地成本费纳入预算,年中财政追加用于土地房屋征收的征地成本费等。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696.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68.45万元,上升21.4%。主要原因是预算用于土地房屋征收的征地成本费较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046.55万元,增长1322.76 %。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将征地成本费纳入预算,年中追加征地成本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教育支出1.71万元,占0.004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1.75万元,占0.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2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增加了社保基数;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57万元,占0.23%,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等产生的医疗保险费用;城乡社区支出32381.19万元,占8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281.19万元,主要原因是征地成本纳入预算,实现了征地成本的支出;农林水支出2110.25万元,占5.6%,主要原因是加大农林水资金的安排投入;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77.5万元,占6.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3.7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口径和资金安排渠道的调整;住房保障支出125.07万元,占0.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08.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4.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7.55万元,增长33.4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94.03万元、津贴补贴319.82万元、奖金50.0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50.63万元等。公用经费644.19万元,较上年增加69.6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财政预算口径的调整,二是增加了土地管理、地质灾害群防群治、土地房屋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土地矿山管理、土地矿山执法监察、地质灾害群防群治、土地房屋信息化建设等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8476.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4.68万元,上升6.83%,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资金渠道的调整。本年支出28476.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增加1944.68万元,上升6.83%,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资金渠道的调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76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审批和公务用车的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74万元,下降58.43 %,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没有新购公务用车。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6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用于我局因公出行、地灾巡查、执法监察、征地拆迁、农村宅基地复垦、土地整治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1万元,下降73.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数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6.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66万元,减少421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34万元,下降226.54 %,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审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105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9.9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2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公用经费支出644.19万元,机关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公用经费较2018年增加69.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相应增加办公费、差旅费、土地矿山管理、地质灾害群防群治、土地房屋信息化建设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6辆,机要通信用车3.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5.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办公桌椅、打印机、复印机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58.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5877.6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均完成了年初的目标值。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    

(1)忠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5万元,执行数为3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外业调查项目我县2187平方公里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建设(初始成果);完成我县耕地分等定级专项调查(初始成果);完成我县城镇地籍调查项目作业人员进场及前期准备工作。

(2)老旧住宅电梯改造更新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15万元,执行数为75.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忠县德源大厦、忠县三峡风商贸大厦电梯更新改造完成,检验合格。有341户1240人受益。

(3)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47.51万元,执行数为5447.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实施情况:忠县桂花桥滑坡治理工程,全面完工;忠县野鹤镇集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全面完工;忠县白石镇集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全面完工;忠县老屋院子滑坡治理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忠县崔家岩滑坡治理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保1140户8285人 生命安全,保6.24亿元财产安全。  

  (三)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
      (四)重点绩
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
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决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235269

重庆市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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