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登记(含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2)承担全县土地登记(含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的事务性工作。(3)参与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参与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则、办法的起草工作;参与不动产登记、土地调查、不动产权籍调查中介机构和人员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4)承担全县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不动产权籍数据库更新、管理、维护工作。(5)承担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和归档工作,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服务。(6)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工作。(7)承担房地产市场交易、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日常监管的事务性工作。(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忠县不地产登记中心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隶属于县国土房管局举办和管理,内设机构8个:综合科、财务科、登记科、权属科、权籍信息科、监管统计科、档案科、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等,核定事业人员编制35人,核定领导职数4名人,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2019年年初在册职工人数39人,退休职工15人。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1.58万元,比2018年增加75.52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绩效增加、调资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58万元,比2018年增加7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86万元,比2018年增加168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增加、社保基数调整、离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6.72万元,比2018年减少93.28万元,主要原因是数据上线项目减少40万、办理不动产登记成本减少40万、以及重点工作经费等减少,主要用于为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等重点工作。
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8.2万元,比2018年减少0.4万元。其中: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处境)情况;公务接待费4.2万元,比2018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公务接待,不超标准接待用餐,预算2019年相对于2018年接待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本单位共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额235.35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 86.36万元,车辆39.93万元,其他资产109.06万元。占有使用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19年未安排购置车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必填!)
(部门应提供能有效沟通的联系方式或渠道,便于公众咨询和反馈信息。)
联系人:乐海涛 电话:1521356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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