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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65915210U/2022-012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忠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11-04
[ 发布日期 ]
2022-11-04

重庆市忠县乌杨镇控制性详细规划D2-3/02等地块局部修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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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单位:忠县人民政府乌杨街道办事处

    修改原因: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为促进忠县社会经济发展,加快忠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卫生设施建设,保障部分项目的用地需求,特对《重庆市忠县乌杨镇控制性详细规划D2-3/01等地块控规局部修改。

修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2.《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3.《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4.《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编制单位:忠县城乡规划设计院

修改内容:本次控规修改共13个区域,涉及对地块用地边界、用地性质等内容的优化和修改区位图

公示单位: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忠县人民政府乌杨街道办事处 3.忠县人民政府网 4.忠县融媒体中心

公示时间:2022117日——2022126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书面意见反馈通信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12号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收 联系电话:023-54246503



:1. 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前) 2.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后) 3.修改前后土地利用对比表




修改前后土地利用览表

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前) 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后)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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