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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65915210U/2022-0064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忠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6-02
[ 发布日期 ]
2022-06-02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行政强制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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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行政强制信息公开表
序号 强制文书号 违法单位(个人) 违法单位(个人)代码 行政强制事由 行政强制依据 行政强制内容 作出行政强制的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强制日期 备注
1 忠府制止字〔2021〕1号 胡红华 512*************** 当事人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建设许可手续,擅自对忠县互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白石食品站屠宰场房屋进行改(拆)建,目前已建至第一层,建筑面积292.08平方米。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二条,属违法建筑。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九条 忠县人民政府依法责成白石镇人民政府实施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 忠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3日
2 忠府制止字〔2021〕2号 赵珍龙 512*************** 当事人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建设许可手续,擅自在忠县白石镇明月村10组县道三白路K57+800右侧挖掘山洞(洞深24米,洞直径2.6米),破坏山体内部结构,修建酒窖储藏室。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七十四条和《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属违法建筑。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九条 忠县人民政府依法责成白石镇人民政府实施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 忠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
3 忠府制止字〔2021〕3号 万书发 512*************** 当事人在白公街道长河社区一组(中国石化加油站对面)占地约448㎡修建花卉展厅,该花卉展厅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目前已浇筑第一层,制模至第二层,尚未完工)。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该建筑属于违法建筑。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 忠县人民政府依法责成白公街道办实施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 忠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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