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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经信函〔2026〕114号
忠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政协忠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提案第053号的答复函
雷春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增建公用慢充充电桩的提案》(第05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及国家“双碳”目标,我县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智能便捷、适度超前”的基本原则,引导国有企业、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布局建设充换电设施。2024年,我县成功获得第一批国家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资格(全国仅有67个县纳入试点),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960万元,专项用于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底率先在全市实现乡镇(街道)超充全覆盖。截至目前,忠县现有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140余座,公共充电枪近1000把,完全能够满足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当前,全国、全市公共充换电设施均属于备案制,投资建设主要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盈利难成为当前制约充电设施发展的一个主要问题,按照现状,投资一个充电站预计需要6—8年回收成本。慢充桩由于充电效率低,充电时间长,回收成本周期更长,导致市场主体投资意愿不强。
为补充县域充电桩慢充短板,进一步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我委会同县城乡建委、县供电公司等单位积极引导国有企事业单位及社会主体投资建设慢充桩。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县现有人民医院停车库、滨江公园等公共慢充桩50余个,居民慢充桩约1000个。同时,积极探索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鼓励将改造中获得的空地、边角地、闲置地以及拟新建或改扩建停车场(库)优先作为充换电基础设施保障用地,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此答复函已经丁玮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渝快政重庆数字政协提案系统进行评价。
忠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7月21日
(联系人:程波;联系电话:54454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