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构设置(2024年版)
发布日期:2024-03-04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和后勤、财务、接待工作。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保证机关正常高效运转。负责拟定和组织贯彻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 度。负责机关督查督办工作,督促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和委领导交办事项。负责机关文秘、信息、议案、提案、保密、安全等工 作。负责机关节能、卫生健康和帮乡扶贫工作。负责机关资产、档案管理和公务车辆调度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和工作报告的起草。负责委内综合性会议及承 办的县委、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县有关工业和工业信息化以及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指导工业企业改革,协调处理企业改制遗留问题。负 责指导工业企业领域依法治企和社会中介组织活动。负责减轻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受理、承办、督办信访事项 和信访接待。承担机关及所属企业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机关法治建设和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经济运行科

负责拟定工业运行调控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工业企业生产、成本、营销等基础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工业企业生产要素调节和资源优化配置工作。负责 指导工业企业产品流通市场培育建设。负责工业经济、中小企业、非公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年度调控目标。负责工业经 济、民营经济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协同相关部门指导全民创业工作。负责推进都市(楼宇)工业、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工业企业融资工作。负责协同 相关部门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工业产品运输和外贸货运工作。编制微型企业发展规划及创业投资促进计划,指导全县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 开展创业培训及微型企业孵化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工业企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特色产业发展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编制本县特色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重点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淘汰落后 生产能力工作,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负责工业投资管理,指导工业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承担对政府性资金支持的重点工业项目实施监督管 理。参与工业园区有关优惠政策的制定并做好协调落实。联系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工业和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和审核转报工作。承担行政许 可审批服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核准的工业企业新建、技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项目招商服务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市和本县有关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意见,负责编制工业招商资料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前期跟踪服务工作,协调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 重大问题。负责为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重点工业项目开工建设提供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承担工业项目建设进度的动态监测和分析工作并 定期通报。承担县委、县政府邀请来忠客商考察、洽谈投资项目和上级领导调研工业项目的组织协调、接待事务和迎检工作。承担对口支援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 其他任务。

(六)能源环资和应急管理科(挂“忠县能源执法队”牌子)

贯彻执行有关电力、天然气、民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指导电力、天然气、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参与一般较大 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电力、天然气、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电力、天然气日常运行调度管理。承担城镇天然气经营、输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城市门站以内城镇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电力运行、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重大间题,指导节约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 工作。负责对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全县加气站和液化石油气行业、压缩天然气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压缩 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和醇基燃料的行业管理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本部门电カ、燃气、工业节能、民爆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 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承担本县盐行业管理和储备盐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促进政策。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 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指导和推进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业绿色改造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协调工业 企业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工作。指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生产企业除外)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智能制造发展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领域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高新技术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负责推动工业企业产学研合作和高新技术、科研成果产业化工作。参与推进高新 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新产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重大技术装备研发、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等工作。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协调解决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负责本县有关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企业认定和产品认定转报工作。负责指导工业领域行业标准化、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推进工作。承担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工业互联网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承担本县 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协助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县无线电管理和协调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企业党建指导科

负责党委、工会联合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战、关心下一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工业企业工程 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相关事项。参与工业领域专业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及所 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考核考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事项。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