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重庆从顺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东城大道409号附17号
联系电话:18680****66 法定代表人:郭建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MA607H4B89
经查,你(单位)于2020年09月10日11时05分重庆从顺物流有限公司渝DF9***,忠县乌杨镇通客乡道乌杨至海螺段存在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的行为,上述事实有其他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忠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交通局、忠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忠县交通局
2020年9月17日
执法机关地址: 重庆市忠县忠州镇果园路22号 联系电话: 5440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