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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至石宝沿江旅游公路三期工程(S511兰家山至石宝寨段)(二阶段)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日期: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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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至石宝沿江旅游公路三期工程(S511兰家山至石宝寨段)(二阶段)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国务院令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的有关要求,忠县畅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忠县至石宝沿江旅游公路三期工程(S511兰家山至石宝寨段)(二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必须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为配合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项目内容及建设、环评单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忠县至石宝沿江旅游公路三期工程(S511兰家山至石宝寨段)(二阶段)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忠县至石宝沿江旅游公路三期工程(S511兰家山至石宝寨段)(二阶段)

建设单位:忠县畅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忠县石宝镇

建设内容与规模:起止桩号为K21+140~K21+540.904,新建道路全长0.4km,路基宽12.0m,路面宽10.5m,行车道宽7.0m,二级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60km/h,涉及新建桥梁一座(石宝寨复线大桥),项目总投资 4000万元,建设工期24个月。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


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主要的工作内容:在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生态破坏进行分析和预测,包括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等,进而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得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环评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本项目周边的居民,其他为关心本工程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忠县畅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978934240

六、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3-68616888

传真:023-68645011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众意见表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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