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交运驾〔2026〕01号
根据忠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决定吊销汪耀兵从业资格证的函》(忠交执法函〔2026〕14 号),驾驶员汪耀兵(从业资格证号:512223196903308511)存在发生死亡一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情况。依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五届〕第159号)第八十八条第一款、《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49号)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汪耀兵《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号:512223196903308511)予以吊销,自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道路运输驾驶活动。自公告之日起,其相应从业资格证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忠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