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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526A/2020-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忠县交通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日期 ]
2020-07-03

忠县公路事业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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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公路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2.承担公路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行业普查、行业统计、公路养护年度计划等专项规划的行政辅助工作。

3.负责全县公路生命防护工程调查、计划拟定和验收工作。

4.承担全县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技术审查、工程交工验收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全县普通公路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协助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

5.承担全县公路养护行业管理和养护生产的技术审查、技术指导的行政辅助工作。

6.参与干线公路维修工程核量、验收工作承担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养护质量考核和维修工程核实上报工作。

7.承担全县普通公路的桥梁、隧道结构物安全定期检查工作承担桥梁监管工程师单位的职责。

8.承担全县公路行业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的行政辅助工作开展全县公路战备的行政辅助工作。

9.承担公路路政审批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开展公路路政执法的相关工作。

10.承担公路行业新标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11.承担公路附属设施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干线公路交通量调查、交调站管理和维护、数据收集和填报工作协助开展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工作。

12.协助开展全县普通公路生态环保、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以及智慧公路体系建设的工作。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忠县公路事业管理中心隶属于县交通局举办和管理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渠道为全额财政拨款。

内设机构6办公室、农村公路科、干线公路科、路政事务科、安全应急科、桥隧科。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中共忠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忠县公路事业管理中心的批复》(忠委编发〔201961号),撤销原忠县公路局,原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归县交通局,整合公益服务职责,设立忠县公路事业管理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92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1.7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5.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92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82.28万元,教育支出预算1.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11.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5.76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5.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了5.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1.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1.74万元,比2019年减少5.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3.96万元,比2019年减少5.6万元,主要原因是路政职能职责收归忠县交通局后,路政运行经费减少。

2020年,忠县公路事业管理中心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6.4万元,比2019年减少1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比2019年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节约开支,降低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19年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原承担路政职能职责收归忠县交通局,车辆无偿划拨到相关职能部门,车辆公务运行经费减少。2020年公路事业管理中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经费其他收入预算承担

(三)2020本单位没有设置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我单位没有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周成琼;联系方式:023-54238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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