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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526A/2020-000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忠县交通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日期 ]
2020-07-03

忠县道路运输事务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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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

2.承担道路运输行业专项规划编制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县道路客货运输、客货运输站(场、点)、城市公交客运站(场)、机动车维修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等道路运输行业的布局、定点、定级、标准化建设、信用评价和安全服务质量考核的行政辅助工作。

3.承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客货站场、汽车租赁行业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行业转型升级、城乡客运一体化、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及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统筹发展的推进工作。负责协调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及线网规划、调整道路运输各层次和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关系。承担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修条发展的行政辅助工作,发挥道路运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4.承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技能适应性和管理能力培训和考核工作。

5.承担行业统计分析及市场预测信息引导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道路运输市场运行情况报告,开展道路运输改革发展政策的评估工作。

6.承担道路运输市场运行监测的行政辅助工作,对全县道路运输行业进行抽样调查,定期收集道路运输经营者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信息。

7.指导营业性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负责道路运输服务质量、车辆维修质量、驾驶培训质量的投诉调解工作。

8.承担对道路运输相关行业经营业户的开、停、歇业过程审批、年度审验等行业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并提供技术服务,承担资质等级评定工作。

9.承担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道路运输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管理等具体工作。

     10.协助开展道路运政执法相关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忠县道路运输事务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内设科室5个:办公室、运输事务科、驾驶培训科、车辆维修技术科、安全应急科。

(三)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中共忠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忠县道路运输事务管理中心的批复》(忠委编发〔201959号)文件精神:经2019年第4次编委会研究,同意撤销忠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原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归县交通局机关(在部门三定方案中明确),行政执法职能划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整合公益服务职责,设立忠县道路运输事务管理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9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4.69万元。比2019年减少了774.8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以及项目资金减少等。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9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94.69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3.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8.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3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8.88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了774.8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98.2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57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以及项目资金减少等。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4.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69万元,比2019年减少77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69万元,比2019年减少198.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9年减少576.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等。

忠县道路运输事务管理中心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比2019年减少0.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节约开支。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比2019年减少0.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节约开支。主要用于市交通、运管部门业务指导、工作检查及与周边区县交流协调道路运输业务接待支出。

(二)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三)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3.47万元,比上年减少8.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6万元;其中其他收入预算政府采购12.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6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我单位无项目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公车改革后未保留公务车辆。

六、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春华;联系电话:023-5423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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