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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教育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存量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

日期: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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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和《关于做好存量国家助学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20〕1号),结合重庆市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实际情况,我分行从即日启动存量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即“补充助学贷款利率转换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换范围

本次定价基准转换范围为: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且参考基准利率定价的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

二、转换规则

我们会将您处于转换范围内的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利率转换为参考“上年12 月发布的最新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 个基点(即LPR5Y 减0.3%)”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如果您希望转换为“与上年12 月发布的最新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 个基点相等的固定利率贷款”,可以在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1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赴您高考前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转换为固定利率的异议申请并进行固定利率转换办理。

三、批量转换日期

2020年11 月11 日至2020年11 月15 日,我行统一将存量贷款批量转换为“2019 年12月的LPR5Y 减30 个基点的浮动利率贷款”。

四、转换生效日期

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存量定价基准转换将于2020年12月21日生效(即转换后利率将于2020年12月21日起执行)。此次定价基准转换不涉及重定价周期与重定价日的变更。

五、温馨提示

我行不会以定价基准转换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国家开发银行的信赖与支持!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7:30。

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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