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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复核审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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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认真贯彻中央双减工作有关要求,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渝教民发〔202113 号)和忠县教育委员会、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忠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忠教职成〔202124号)两个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复核审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握时间节点

按上级文件要求,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前教育阶段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县域内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于20211115日前向县教委提交复核申办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者,县教委视其放弃申办,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依法注销。即日起已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委登记注册的校外培训机构,可向县教委提交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办学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完成注册登记。202211日起,县教委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旅委、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对未取得办学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进行执法检查,坚决查处非法办学行为。

二、规范服务行为

各培训机构在未完成复核审批前,不得新招学生,不得新收费用。对已招收的学生及时消课或者退费。各类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且一律不得占用周末、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科类培训。

三、加强收费监管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79号),新设立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提供的开办资金或实缴注册资本应不少于50万元,每增设一个教学点增资数额一般不少于15万元。

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批只能选择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其中一种,选择学科类的培训机构最低风险保证金为10万元,非学科类风险保证金为5万元。县教委等部门将对所有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行第三方预收费监管,各培训机构所有招生收费必须及时足额存入指定监管账户。

四、复核审批流程

(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继续申办学科类的复核流程。

第一步:培训机构制定剩余课时消课计划(附件1),并于202112月底前在上学日内完成消课,不得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消课。

第二步:由培训机构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风险评估,评估结论为中、高风险的,不予受理。

第三步:取得消防安全证明。  

1.新建房和新装修的到县住房城乡建委办理消防验收手续,其他情况先由第三方机构出具消防合格报告,再向县消防救援大队申请现场验收。

2.到县内任意一家银行预开户。同时将存量课程预收费全部存入监管账户;  

3.到中国银行完善最低余额风险保证金,最低余额风险保证金学科类10万元。(1-3可同时进行)

第四步:向县教委递交相关申办资料。

第五步:县教委组织工作组现场复核(培训机构需安装一键报警系统,教室及公共活动区域需安装视频监控)。

第六步:县教委颁发办学许可证。

第七步:到县民政局完成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并按照要求办理承诺捐赠事宜,承诺捐赠金额最低为50万元人民币。

第八步:与县教委协议平台公司签订第三方预收费监管协议。

备注:

向县教委递交的申办资料:

1.举办者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报告、资产证明。
    2.聘请人员资料:信息汇总表、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职保安员资格证等复印件。
    3.场地证明:租房协议、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复印件、消防合格证明和房屋安全证明。
    4.银行账户资料:监管协议、最低余额账户回单。
    5.章程、安全管理制度。
    6.规范办学承诺书(附件2)。
    7.信用承诺书(附件3)。

(二)学科类培训机构转为非学科类的复核流程。

第一步:培训机构制定剩余课时消课计划或退费计划(附件1),并在202112月底前在上学日内完成消课,不得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消课。

第二步:取得消防安全证明

1.新建房和新装修的到县住房城乡建委办理消防手续,其他情况先由第三方机构出具消防合格报告,再向县消防救援大队申请现场验收。

2.到县内任一家银行预开户(同时将未退费的存量课程预收费全部存入监管账户);

3.到中国银行完善最低余额风险保证金,最低余额风险保证金非学科类5万元。(1-3同时进行)。

第三步:向县教委递交相关资料。

第四步:县教委组织工作组现场复核(培训机构需安装一键报警系统,教室及公共活动区域需安装视频监控)。

第五步:县教委颁发办学许可证。

第六步:培训机构自愿选择到民政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

第七步:与县教委协议平台公司签订第三方预收费监管协议。

备注:向县教委递交的资料与前述一致。

(三)新申请办学许可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

第一步:取得消防安全证明。

1.新建房和新装修的到县住房城乡建委办理消防安全手续,其他情况先由第三方机构出具消防安全合格报告,再向县消防救援大队申请现场验收。

2.到中国银行完善最低余额风险保证金,最低余额风险保证金非学科类5万元。(1-2可同时进行)

第二步:向县教委递交相关资料。

第三步:县教委组织工作组现场复核(培训机构需安装一键报警系统,教室及公共活动区域需安装视频监控)。

第四步:县教委颁发办学许可证。

第五步:培训机构自愿选择到民政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

第六步:与县教委协议平台公司签订第三方预收费监管协议。

备注:向县教委递交的资料与前述一致。

(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注销流程

1.自愿申请注销:

第一步:培训机构向县教委提出注销申请;

第二步:在有资质的会计机构出具清算报告。

第三步:递交资料到县教委,办理注销办学资质。

第四步:到县市场监管局注销原营业执照,或到县民政局注销法人证书。

第五步:县教委出具证明到银行解封最低余额账户。

备注:向教委递交的资料:

注销申请书(一式两份)。

董事会或股东会记录(股东签字)。

清算公告证明材料(清算报告)。

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公章。

2.县教委依法依规注销。

20211118日前,未向县教委提交复核申请并在20211215日前未提交自愿注销申请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县教委将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依规予以注销,并收回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公章。

:以上流程和所需资料是根据当前政策要求拟定,如有新的要求和变化,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县教委:023-54458301023—81190189

县市场监管局:023-54237797

县民政局:023-54237877

县住房城乡建委:023-54236602

县消防救援大队:023-54453119

县保安公司:023-54570266

附件包括:1.关于课时消课计划(样表)

          2.规范办学承诺书

          3.信用承诺书

忠县教育委员会

2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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