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渝教民发〔2020〕3号)、《忠县教育委员会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忠县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函》(忠教函〔2020〕83号)要求,我县正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为维护家长和学生利益,县教委在此提醒大家:
一、谨慎选择培训机构。教育培训是一种市场行为,教育行政部门不提倡、不反对家长把子女送到教育培训机构接受教育培训。但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外语等)有“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现象,还有校外培训机构发生无证经营、虚假宣传、违规收费、价高质低、无资质教师上课等现象,希望家长谨慎选择。如确有培训需求,请您选择《忠县教育委员会审批且通过核验非学历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内的教育培训机构。
二、警惕缴费优惠陷阱。根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有收费公示牌,标明收退费办法)、按期收费,最长交费期限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包含赠送课时),线上培训机构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对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超过三个月以上培训费的,家长应心生警惕,要主动拒绝缴纳并向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忠县教委举报,以防止经营者卷款跑路等潜在风险。
三、依法签订培训合同。家长应当主动要求和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合同。对合同中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每日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收费项目、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尤其要细看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否具有“霸王条款”。
四、依法依规进行维权。在家长与从事教育培训的培训机构发生纠纷时,建议家长第一时间和该培训机构的审批部门取得联系,请该培训机构的审批部门出面调解。如对方涉嫌无照或有照但超范围经营的,建议家长按相关法规向当地工商行政部门举报。若调解不成功,建议家长采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四是严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家长要严格遵守机构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规定,要明晰各项防疫要求,配合机构开展好防疫工作,确保师生员工身心健康。
为孩子减负是学校、家庭共同的责任,在此,我们呼吁各位家长,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应尽可能给孩子们多一点休息时间,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
查验培训机构有无办学许可证及真伪,校外培训教育机构是否出现了“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现象,您可登录网址: 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xian.gov.cn)、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http://xwpx.emis.edu.cn)两个平台查询培训机构基本信息。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
县市场监管局54240315(违规收费、退费纠纷、食品卫生安全)
县教委54233827(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
忠县教育委员会
20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