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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5938/2020-00349
[ 发文字号 ]
忠教督〔2020〕5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忠县教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4-03
[ 发布日期 ]
2020-04-05

忠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忠县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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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县特殊教育学校、职教中心、教师进修校,机关各科室,委直属单位,教育督导责任区:

现将《2020年忠县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忠县教育委员会       

2020年4月3日    


2020年忠县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20年忠县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市、全县教育大会精神,以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促进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两项重点工作,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大职能,提升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教育管理方式转变和教育治理能力提升,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一、加强党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

1.坚持党建、事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加强党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库区教育高地重庆教育强县”目标,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建、事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在作风建设上狠下功夫,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良好风气和政治生态,为教育督导提供坚强保障。

2.推动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地生根。对标对表中央、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盯紧教育优先发展责任落实,把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难点作为教育督导的重点,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作为教育督导的焦点,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服务教育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3.认真组织学习宣传。重点组织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县教委干部职工、县政府督学通过专题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办公会议、视频会议等线上线下方式,深入学习《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各类学校对《意见》开展学习;积极协调宣传部门支持,依托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集中一段时间,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解读《意见》,重点宣传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大力宣传忠县教育督导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为全县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4.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教育督导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基础上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和情况,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精准分析教育督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为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督学聘用与管理、问责机制、保障机制改革提出对策建议。

5.推动《意见》贯彻落实。贯彻落实《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督学聘用与管理和保障机制改革;调整充实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抓好贯彻落实。

三、务实推进督政工作

6.持续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成果巩固,进一步提高均衡发展水平。按照《重庆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积极做好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的基础准备工作。

7.迎接重庆市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积极协调相关县级部门,认真做好迎接重庆市教育督导委员会2020年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准备工作。

8.启动迎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准备工作。按照《重庆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明确我县2030年前接受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开展自评工作,积极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9.迎接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督导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评,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规定和要求,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到实处,迎接市政府相关督导检查。

10.完成乡镇(街道)2020年教育工作考核。按县政府统一部署,修改完善乡镇(街道)教育考核评估指标,做好乡镇(街道)2020年教育工作考核工作,督促乡镇(街道)履行教育工作责任。

四、扎实开展督学工作

11.开展中小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专项督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的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中小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专项督导,激发中小学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使命担当,督促中小学校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12.开展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按照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开展春秋两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专项督导。

13.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重点督导评估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在园幼儿安全健康、快乐成长。

14.开展教育扶贫专项督导。重点对教育扶贫数据对接、保学控流工作落实、资金发放登记、教育扶贫台账、工作人员扶贫工作熟悉程度、学校及社会资助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15.强化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重点的学校安全工作督导。充分发挥责任督学作用,开展各级各类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督导,确保各校履行主体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完成防控任务。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督导,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防止、减少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五、加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16.强化责任督学职能。按照《忠县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履行职责考核办法(修订)》和《忠县责任区督学工作规则(试行)》,严格责任督学考核。落实责任督学责任,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对学校切实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学校规范办学,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内涵发展。

17.实行中小学、幼儿园挂牌督导全覆盖。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责任区督学作用,创新督导工作方式,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园)行为的日常监管和服务指导,提升挂牌督导实效。

六、认真实施督导评估监测

18.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切实做好2020年国家、市、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做好春、秋两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水平监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艺技能监测、问卷调查和校园观察等工作。

19.开展2020年学校绩效考核评估。进一步优化学校绩效评估方案,开展2020年学校年终综合考评工作。

七、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20.扎实开展培训工作。围绕教育督导重点任务,按照请进来走出去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督学任职培训、责任督学履职培训、专项督导工作培训、督导评估监测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集中分散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切实提高培训实效。

21.加强教育督导评估研究。紧紧围绕全市教育督导重点工作,聚焦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学科督学制度建设等重点,积极参与市级课题研究和全市教育督导评估典型案例和研究论文评选工作。

22.推动教育督导信息化。用好重庆教育督导管理信息系统,切实加强督学常规工作管理,不断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科学化、精准化、信息化水平。切实做好信息采集和报送,增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影响力,做好典型事例的推广。

附件:2020年忠县教育督导工作主要活动安排


附件

2020年忠县教育督导工作主要活动安排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导(2—4月份)

2.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4—5月份)

3.修订完善《2020年学校基础绩效考核指导意见》(5月份)

4.教育扶贫专项督导(5—6月份)

5.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水平、体艺技能监测(6-7月份)

6.责任督学督导能力提升培训(7—8月份)

8.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9月份)

10.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9—10月份)

11.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水平、体艺技能监测(12月份)

12.责任督学考核(12月份)

13.关于影响学生学业质量的因素现场问卷调查(6、12月份)

14.乡镇(街道)教育工作考核(12月份)

15.2020年学校绩效考核评估(2021年1月份)

16.迎接重庆市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待定)

17.迎接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市级专项督导(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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