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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5938/2022-001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忠县教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5-25
[ 发布日期 ]
2022-05-25

忠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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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目前,我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清零,且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凡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或个人,皆属非法行为。

2.针对中小学生开展非学科培训的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需在县教委取得办学许可。

3.需要申请办学许可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请于2022年6月10日之前将相关申办资料提交至县教委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1002室)。相关申办资料及审批要求见“忠县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忠县教育”微信公众号并关注,点击右下角“报名入口——审批流程”,见《忠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复核审批的通知》,文后可下载附件)

4.2022年6月30日止,凡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证书的,或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但年检不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关门停业,不得再从事任何培训活动,否则视为非法培训。县教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将组成执法队伍对非法开展培训的机构从严查处,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54458301)


忠县教育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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