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7〕6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编制了《教育系统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经县政府同意,现对外公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录清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县仍在执行的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乱收费。
二、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中央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目录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负责受理社会举报并监督检查。监督举报电话:12315 (市场监督管理局);54212402(县教委)。
附件:忠县教育系统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忠县教育系统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
序号 |
部门 |
项目 序号 |
收费项目 |
管理方式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一 |
教育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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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
《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渝府发〔2012〕59号,渝价〔2009〕456号,渝价〔2012〕30号 |
实行政府最高指导价标准。各区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政府最高指导价标准内合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1.一级幼儿园:600元/生·月 2.二级幼儿园:500元/生·月 3.三级幼儿园:400元/生·月 4.未定级或未达等级:200元/生·月 2.寄宿制(含住宿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 3.市级示范幼儿园可在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5% | ||
2 |
义务教育住宿费、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教育法》,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渝价〔2013〕71号,渝价〔2014〕265号 ,渝办发〔2006〕197号 |
1.城市义务教育住宿费:普通宿舍(初中)每生每期40元,学生公寓每生每期不超过200元 2.普通高中学费:300~1200元/生·期 3.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课程项目学费:10000~20000元/生·期 4.普通高中住宿费:城市或城镇高中每生每期60元,农村高中每生每期40元 5.普通高中学生公寓住宿费:一级每生每期不超过450元;二级每生每期不超过350元;三级每生每期不超过200元 | ||
3 |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教育法》,财综〔2004〕4号,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渝价〔2013〕71号,渝价〔2014〕265号 |
1.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每生每期不超过4000元 2.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普通宿舍:每生每期200元 3.技工学校住宿费:每生每期150-250元 4.学生公寓:一级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元;二级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元;三级每生每年不超过800元 | ||
4 |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财教〔2013〕19号,发改价格〔2013〕887号,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665号,计办价格〔2000〕906号,教财〔1996〕101号,价费字〔1992〕367号,教财〔1992〕42号,发改价格〔2006〕702号,教财〔2006〕7号,教电〔2005〕333号,教财〔2005〕22号,教高〔2015〕6号,渝价〔1999〕334号, 渝价〔2000〕506号,渝办发〔2005〕110号,渝办〔2007〕26号,渝价〔2007〕398号 |
1.研究生学费:6000~15000元/生·年 2.本、专科生学费:一般专业2000~5500元/生、年,艺术类不超过10000元/生·年 3.高等职业教育学费:一般专业4000-5000元/生.年,艺术类不超过10000元/生.年 4.成人教育本、专科学费:按普通高校各相应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60-80%收取 5.应用技术本科生学费:理工科每生每年9000元以内;文科类每生每年8000元以内。 6.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学生学费:本科生每生每学年15000元;成人学历教育班每生每学年20000元;培训、进修班每生每学年25000元。专科、研究生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不超过15000元。 7.普通宿舍住宿费: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300~5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元。 8.学生公寓住宿费:一级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元;二级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元;三级每生每年不超过800元。研究生学生公寓2人间每生每年不超过1800元,1人间每生每年不超过2500元。 | ||
5 |
国家开放大学收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财综〔2014〕21号,发改价格〔2009〕2555号,计价格〔2002〕838号,教财厅〔2000〕110号,财办综〔2003〕203号,渝价〔2000〕445号,渝价〔2002〕185号 |
1.理、工、医、外语类专业本科课程每学分80~100元、补修课程每学分20元; 2.文、法、财经类专业本科课程第学分60~85元,补修课程每学分20元; 3.艺术类专业本、专科开放教育每学分180—210元,补修课程每学分20元。 | ||
6 |
培训收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财规〔2000〕47号,渝财综字〔2000〕68号,财综〔2017〕20号,渝财综〔2017〕24号 |
渝价〔2000〕384号文件。 | ||
7 |
IC卡(磁卡)工本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渝财综〔2004〕226号,渝财综〔2010〕222号,渝价〔2010〕98号,渝价〔2008〕313号,渝价〔2013〕277号,渝财综〔2020〕58号 |
社会保障卡工本费:25元; 重庆市交通信息卡(电子牌)损毁换领工本费:35元/卡 | ||
8 |
考试考务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 |
见《重庆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
详见附录 |
附件的附录-考试考务费
忠县教育系统相关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 ||||
类别 |
考试项目名称 |
政策依据 |
收费标准 | |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考试考务费 |
1 |
教师资格考试 |
财综〔2012〕4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渝价〔2015〕322号 |
1.笔试:70元/科 2.面试:280元/人 |
二、教育考试考务费 |
2 |
义务教育考试 |
渝价〔2013〕71号,渝价〔2013〕175号,渝府发〔2012〕59号 |
1.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费每生每项4元 |
3 |
普通高中考试考务 |
渝价〔2013〕71号,渝价〔2019〕95号 |
合格性考试为20元/生·科,等级性考试为25元/生·科 | |
4 |
中等职业学校考试考务 |
渝价〔2013〕71号,渝价〔2015〕55号 |
1.报名考试费:每生35~55元 2.中职对口高职招生专业技能考试考务费:160元/生·次 | |
5 |
高等学校考试考务 |
渝价〔2000〕113号,渝价〔2002〕165号,渝价〔2005〕73号,渝价〔2012〕412号,渝价〔2012〕413号,渝价〔2013〕310号 |
1.考试考务费:25~220元/人.次 2.研究生复试费:每生每项50元 | |
6 |
自主招生报名考试 |
渝价函〔2015〕152号 |
每生1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