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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5938/2020-00311
[ 发文字号 ]
忠教办〔2020〕31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忠县教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忠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忠县教育系统地震灾害应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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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县特殊教育学校、职教中心、教师进修校、机关各科室、委直属单位:

现将《忠县教育系统地震灾害应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忠县教育委员会

2020年11月18日

忠县教育系统地震灾害应对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我县教育系统内的突发性地震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突发地震事件对我县教育系统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忠县地震灾害应对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在我县教育行政区域内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应急活动。

(三)指导思想。按照“科学防范、管用有效、平战结合、内紧外松”的原则,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目标,立足“防大震、抗大灾”,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扎实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县教育系统灾后科学重建的顺利推进和稳定发展。

(四)工作原则。立足“防大震、抗大灾”,坚持 “以防为主、常备不懈、专长兼备、快速反应、抢险救灾”的工作方针,坚持预防、抢险救援两手抓,做到有备无患,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地震发生前,立足防范,掌握主动;二是地震发生后,迅速判明性质,组织教师、学生避震及校内疏散,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教委,学校在当地政府及县教委的领导下按照本方案实施地震应急;三是地震平息后,做好善后工作。

二、应急指挥及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工作机构

忠县教育系统成立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指 挥 长:陶卫东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委主任

副指挥长:袁伟晋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易坤权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委副主任

吴  锋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考试院院长

李  红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委副主任

陈吉明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委副主任

李林峡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委副主任

徐亚强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委副主任

黄仕涛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纪委监委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各校校(园)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委安全稳定科,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科成同志兼任,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地震灾害时的上通下联工作。办公室下设救援疏散行动组、后勤保障与善后组、医疗救护组、新闻宣传组。

(二)工作职责

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实施方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命令,负责处理各学校有关地震事宜。

1.指挥部职责:

(1)当发生地震时,及时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控制地震灾害的损失;

(2)组织召开处理地震灾害工作会议,确定救援方案;

(3)检查督促学校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教学秩序等工作;

(4)检查督促学校做好各项地震灾害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及时了解灾害情况,向指挥部报告,并将指挥部的决策及时传达;

(2)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指挥部的指导和支援;

(3)向上级指挥部报告地震灾害及应急处理的信息。

3.救援疏散行动组成员及其职责:

组  长:张方华、王科成

成  员:毛作福、周  任、龚明祥、余建平、杨建华、汪荣华、龚小林、潘巧华、阮  建、各校校(园)长

职  责:

(1)接到学校地震灾害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实施救援行动;

(2)组织指挥学校开展人员救护、疏散和学校财产的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3)负责维护治安,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工作。在地震发生后稳定师生情绪,维护震后的现场治安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4.后勤保障与善后组成员及其职责:

组  长:秦华平、聂宗权

成  员:戴成蓉、邓桂平、许少春、陈仕斌、张毅、兰霞、詹剑、崔小华、向川、李可嘉、各校校(园)长

职  责:

(1)协调各行动组之间的关系;

(2)必要时做好车辆、器材、设备、人员、伙食等的调度和安排工作;

(3)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后,负责重点部门(部位)的安全保卫保护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

(4)负责震后的现场清理;

(5)负责理赔、家长慰问、灾后重建等善后工作。

5.医疗救护组成员及其职责:

组  长:成淑英

成  员:文  伟、胡渝琳、胡紫孟、各校校(园)长

职  责:医疗救护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伤员。

6.新闻宣传组成员及其职责:

组  长:吕圣龙

成  员:龙  侠、谢  瑜、刘  骏、徐美莲、张倍铭、各校校(园)长

职  责:

(1)按事实通报情况;

(2)负责对外接待;

(3)对宣传报道进行把关,控制网络舆情,防止失实报道造成不良影响。

指挥部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每一位干部职工都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处理到位。

三、应急通信保障

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指挥部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并根据相关领导指示及时向市教委及上级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

县教委设立地震报告受理电话:54232246。

四、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准备

接到地震发生报告时,指挥部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一般地震,各成员要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较大地震,各成员要立即赶到工作岗位,按职责分工组织抢险救援;重大地震,各成员要立即赶到地震现场,按职责分工组织抢险救援。

五、灾害划分

本预案中地震按其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划分为一般地震、较大地震和重大地震三个等级。

1.符合下列情况的为一般地震:

师生在学校无生命危险伤害;地震对正常秩序造成一定影响但可短时间内解决的事件。

2.符合下列情况的为较大地震:

校舍倒塌;学校发生造成人员伤害事件;地震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3.符合下列情况的为重大地震:

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的校舍倒塌;在学校发生师生死亡的事件;地震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六、应急行动实施

(一)地震的报告

地震发生后,各校(园)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县教委指挥部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采取措施、进展和下一步打算等。

报告受理单位:县教委办公室(电话:54232246);

县教委接到关于地震的报告后,接报人员应立即问清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由分管领导根据地震的严重程度确定地震的等级,并报告主要领导。根据领导指示,由办公室负责及时向市教委和上级指挥部报告。

(二)地震的处理

凡发生一般及以上地震灾害,均在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1.学校先期应急处置

(1)事发地学校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县教委指挥部报告地震灾情信息。

(2)组织指挥师生员工迅速转移疏散到避难场所,做好心理疏导工作;稳定师生情绪,确保安全。

(3)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当政府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

2.县教委指挥部应急处置

(1)县教委接到地震相关信息后,应急工作组立即启动工作机制。

(2)在上级指挥部及当地政府领导下,主动与学校取得联系,协助组织指挥灾区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工作。

(3)及时了解灾情及灾区学校的运转情况。收集灾情数据,并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市教委及上级指挥部。

3.灾后救助

地震应急处置完成后,县教委指挥部和学校应立即将工作重点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按照政府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受伤师生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地震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2)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做好受灾师生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师生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尽快复课,根据灾情调整教学计划和师生生活安排。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救助。

(4)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学校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有关部门对易发生次生、衍生灾害的地区的学校及其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师生情绪,全面检查设施设备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化解、防范。

(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受灾学校灾害损失评估。做好应急资金申请协调准备。

4.恢复重建

(1)教学秩序恢复。地震救助工作完成后,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教学秩序,教学场地破坏严重的,应通过临时搭建校舍、借(租)用房屋或异地复学等方式尽快恢复教学秩序。

(2)教学设施重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各项救灾资金开展灾后学校设施设备重建工作。

七、附则

(一)系统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1.按照地震应急事权划分,各校应根据职责,组织修订地震应急预案。

2.各校制定的地震应急预案,要结合本校实际,要对上级预案进行细化,要有具体措施,便于操作。随着机构人员变动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修订。

(二)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方案由忠县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三)实施时间

本方案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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