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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5938/2022-00343
[ 发文字号 ]
忠教建〔2022〕16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忠县教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5-12
[ 发布日期 ]
2022-05-13

忠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校舍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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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县特殊教育学校、职教中心、教师进修学校:

为深刻吸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县教育系统建筑安全管理,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全县校舍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忠县教育委员会  

2022512日  


全县校舍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吸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县教育系统建筑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72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舍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校园安全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按照大排查、大整治、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与自建房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守安全生产底线。

二、工作目标

积极组织开展校舍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三、排查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用、在建和闲置校舍;重点排查老龄房(超出设计使用年限)和低标准房(无框架、水泥板)、校园内自建房、农村幼儿园(特别是农村民办幼儿园)、师生在外租赁房屋和学校防高坠设施隐患等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学校自查(202259日至516日)。各级各类学校成立组织机构,对校园内所有建筑物(包括未依法办理建立手续的建筑)及周边地质灾害等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225161800前书面报送县教委。

(二)教委抽查(2022516日至520日)。县教委建立工作专班,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自查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房屋结构,违规改扩建的建筑,基础或主体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超过使用年限仍在用的建筑。紧密结合防汛要求,对校内可能遭受洪水、地震、滑坡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建筑开展排查。

(三)集中整改(2022525日至725日)。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整改边核查、边核查边回头看的原则,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消除安全隐患;对隐患突出、治理难度较大的,县教委将现场核查后及时批复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校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入,要亲自部署,精心安排,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校舍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严格整治。学校要建立校舍安全管理台账和隐患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和措施,专人管理,定期观测。

(三)严格纪律,加强督查。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县教委将对学校校舍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学校进行通报。

公办学校联系人:周任;联系电话:13896253459

民办学校联系人:黎勇;联系电话:1343624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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