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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教育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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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忠县教育委员会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各项要求,将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重要手段,不断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着力打造阳光政务,不断加强教育民生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教育改革,及时、规范公开教育系统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立足实际,强化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狠抓监督保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顺利。

(一)主动公开。通过县政府网站、“忠县教育”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公开涉及教育公平、教育民生、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围绕政务动态、公告公示、财政预决算、政策解读、行政许可等栏目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6条,其中,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0条;在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98条(同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中有部分相同内容)。主动公开的信息有助于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全县教育发展状况,掌握相关政策,营造了促进教育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我委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针对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做到及时回应。对照新修订的《条例》规定,将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纳入“渝快办”办事大厅,完善办事指南、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及办结时限等事项,按照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2021年,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构建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配合抓、责任人员具体抓”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5人,其中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3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主要含网站发布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工作,细化分解任务到各科室(单位),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原则,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内容把关,大幅度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负面舆情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设置模板的通知》(渝教发〔2021〕9号)要求,精心谋化、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全力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做好栏目更新、数据迁移等工作,同时科学设置微信公众号板块,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平时主要加强信息发布人员的教育、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确保不出现差错。

(五)监督保障。对机关所有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工作等知识培训,重新印发了《忠县教育委员会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经费逐年提高。全年无责任事故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806.4877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常规工作责任不到位,部分版块内容的更新还需催促;二是“三审三校”效率不高,影响信息发布的及时性。

2022年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常规工作督查力度。网站内容将按栏目和版块压实“属地”责任,明确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职责,按提供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确保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责任性。二是提高“三审三校”效率。在《忠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框架下,结合我委实际,改进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审核流程,按“线上”(钉钉政务办公平台)和“线下”(常规)审核相结合的原则,提高信息发布前的“三审三校”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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