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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全面推行林长制

日期: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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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构建组织体系。202111月底,全县全面建立起县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网格护林员”责任体系以山脉和白石水库等重要区域为界,全县设立总林长,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总林长,为全县林长制第一责任人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林长,在“四山一库”和不在此范围的乡镇分7个县级林长,分别由县政府班子成员担任,实行县级林长包片制,协调解决山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成立工作机构。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县林长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林业局主要领导担任。各乡镇(街道)分别设立林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林长制日常工作,加强综合统筹协调,定期向本级林长报告工作情况。

三是部门协调联动。按照县级林长包片制,确定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交通局和县水利局等7个县级部门为所联系片区乡镇(街道)林长制工作的县级责任部门,协助县级林长统筹片区林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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