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转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规定的通知》(渝林资〔2015〕118号)文件的精神,现将忠县至石宝沿江旅游公路一期工程(G348县城至牟家山段)临时用地拟临时使用林地情况予以公示。
工程建设用途:忠县至石宝沿江旅游公路一期工程(G348县城至牟家山段)临时用地建设。工程建设范围:忠州街道灯树村7社,复旦村1社、2社、5社,顺溪村4社;涂井乡友谊村5社。工程建设面积:总面积5.0519公顷,拟临时占用林地面积3.1539公顷(详见附件1)。
公示时间:7月16日至7月22日。公示期间接受广大市民监督,如有任何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电话向忠县林业局反映,联系电话:023-54249925。
特此公示。
附件1:项目拟临时占用林地面积统计表
忠县林业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