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林许〔2021〕88号
忠县林业局
关于乌杨街道普乐社区黄葛树坡至石山坝森林防火公路占用林地的批复
忠县乌杨街道普乐社区居民委员会:
你社区申报的乌杨街道普乐社区黄葛树坡至石山坝森林防火公路。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批准你社区以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申报的乌杨街道普乐社区黄葛树坡至石山坝森林防火公路占用林地0.7689公顷,(其中国有林地0公顷,集体林地0.7689公顷)。
二、项目应严格按照忠县乌杨街道办事处批复(乌杨街道〔2021〕76号)建设,严禁改变范围和用途。需要采伐占用林地内林木的,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要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加强监督管理,严禁超范围占用林地和采伐林木。项目建成后,你社区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项目安全运行。
此复
忠县林业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