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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518F/2022-00099
[ 发文字号 ]
忠林发〔2022〕38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6-06
[ 发布日期 ]
2022-06-07

忠县林业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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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林发〔2022〕38号



忠县林业局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20226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222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的通知》(渝安委〔20229号)、《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委办〔202226号)、《关于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忠委办〔202250号)、《关于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忠诚履职保平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忠安办〔202218号)、《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项行动方案》(委办202257)等文件要求,接合全县林业安全生产实际,现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忠县林业局

202266

忠县林业局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项行动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以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按照市、县工作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在全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项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织密织牢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以实绩实效牢记“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林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县林业局将成立以局长欧应群为组长,林业安全生产与森林火灾预防中心主任黄桥林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67日以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重要批示精神,及市、县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隐患排查和整改阶段(68日至10)。根据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所确定的范围和重点以及检查内容,组织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县林业局将组织督查组对林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全过程进行专项检查和督导。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每月25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清单(附件)至林业安全生产与森林火灾预防中心。

(三)总结验收阶段(111日至1110)。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务必认真总结检查成效,全面防堵安全生产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完善安全生产制度,逐步建立起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机制,1110日前将此次专项行动总结报送至林业安全生产与森林火灾预防中心

三、整治内容

(一) 林业行业领域。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把林业安全生产与造林绿化松材线虫病防控等当前林业重点工作起统筹推进,强化造林苗木、化肥、农药等资运输、使用和生产人员安全。

1、有害生物防治安全: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安全措施,包括药剂药械采购、储存和操作安全,疫木采伐、运输和山场就地除害安全,野外调查作业安全等,尤其加强山场就地焚烧除害处理的野外用火管控。加强防疫宣传,在防治性采伐改造山场设立哨卡,明确疫木监管责任人,所有疫术在山场就地除害处理,严防疫流失。

2、木竹加工企业安全:重点整治木粉涉爆企业建构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除尘系统及防火措施不规范、木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的林业企业生产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等问题: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工程、作业发包给不具各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3、涉林食品安全:重点整治鲜笋等可食用林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的质量安全,对国家、级开的可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发现的问题是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4、森林旅游安全:重点排查整治森林公园、森林人家。风景名胜区等森林旅游场所的食宿和游乐设施的安全隐患,森林旅游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落实到位。重点整治森林旅游场所内非法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二)森林火灾风险。一是排查整治林区、周边居民点、公墓、坟场、林农接合部、林区电力线路、重要设施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重点部位的森林火灾隐患;二是排查森林火灾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宣传教育是否到位、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三类”人员监管是否到位;三是重点解决管理落实差、基层监管能力差、应急救援能力差。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三)林业系统消防安全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和违规用火等问题: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违规用火用电、餐饮后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林业加工经营企业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分管同志各司其职、抓好落实;要进一步细化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视情况成立工作专班或工作小组推动工作落实;要将责任层层压实,传导到基层一线,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企业主体抓好落实,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二)落实检查要求。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方法,确保了解真实情况、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要强化问题整改,对发现的一般问题应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议;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要现场处理,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在督促整改同时,要视情况挂牌督办。

(三)突出统筹兼顾。要着力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抓紧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坚持检查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统筹、相促进,不得随意下达指令、提出要求,责令停产停工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既要通过大检查解决一批实实在在的问题,又要防止运动式、简单化、“一刀切”,影响地方和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四)营造工作氛围。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对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附件:林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林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隐患名称

隐患具体描述

地点

隐患整改类别

(立即整改、限期整改、长期推进)

整改完成时限

实际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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