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林发〔2022〕67号
忠县林业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无污染处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
为了深入贯彻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林业局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焚烧整治工作改善空气质量的通知》(渝环〔2022〕114 号)文件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常态化开展露天焚烧巡查整治工作,减少露天焚烧现象,有效降低细颗粒物浓度,确保达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年度目标。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市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焚烧整治工作改善空气质量的通知》(渝环〔2022〕114 号)文件精神,在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各乡镇(街道)要集中开展露天焚烧巡查整治工作,减少露天焚烧现象。鉴于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阶段正好是每年的11月至次年的3月,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此文件精神,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时必须做到“能粉尽粉”。
二、严格按疫木除治指导意见处置疫木
按市林业局和市森防站的指导意见,2022年度的忠县松材线虫病所有伐除的疫木直径在5厘米以上的,在全程监控下运送到指定场所,以切片(粉碎)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余枝丫进行就地焚烧;对枝丫的焚烧必须严格执行林区用火审批制度和“七不烧”要求,规范火场设置,落实专人值守,杜绝出现因焚烧疫木引发森林火情。
三、创新集材方式节约处置成本
各乡镇(街道)要解放思想、创新处置方法,采用集材道、绞盘牵引、牲口托运和人工辅助等多种方式,将锯伐的疫木搬运到公路边,企业用专用车辆集中运输到指定地点粉碎(削片)处理。各乡镇(街道)和除治队伍不得以任何理由大体量焚烧,违者将依纪依法处理。
忠县林业局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