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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518F/2023-000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9-11
[ 发布日期 ]
2023-09-11

忠县林业局 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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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林业局

忠县市场监

关于开展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

                                     

忠林202346号  


全县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和忠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忠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精神,忠县林业局和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全县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对象、比例和抽查时间

(一)抽查对象:全县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主体60户(企业信用风险等级:A54户;B2户;未评级4户),按A5%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3

(二)抽查时间20239月至12月。

二、检查内容

林业局

对林种子质量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资格企业主体登记信息的检查

三、检查人员

通过重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在县林业局和县市场监管局8名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推进落实。林业局要加强对此次部门联合监管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抓紧抓实抓细。县林业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推进此次监管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调联动,加大抽查力度。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本次抽查部门监管职责的,由各部门按照内部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及时告知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并做好告知移送记录,防止监管脱节。

(三)认真梳理检查情况,及时公示检查结果。监管抽查结束后,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示的情形外,应在完成抽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监管抽查结果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平台向社会公示。

                                             忠县林业局  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9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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