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启动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按照每户300元的一次性临时救助金标准,春节期间共救助140余户,发放救助金4.3万余元。二是落实城乡弱势群众救助供养政策。春节期间全县新纳入低保管理152户315人、特困供养救助管理14人,提前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1485.4万元,涉及群众2.7万人。三是开展“察民情·送温暖”集中走访调研慰问活动。组织4个慰问小组对224名困难群众送去大米、油等价值9.2万元的生活日用品。四是畅通社会救助渠道。启动社会救助服务热线24小时值守制度,受理电话来访12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