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忠民许准字〔2025〕30号
忠县之家志愿服务中心:
你(单位) 2024年8月28日向本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忠县之家志愿服务中心业务主管单位由“忠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变更为“中共忠县县委社会工作部”。
忠县民政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