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忠民许准字〔2025〕31号
重庆市忠县互联网界联合会:
你(单位) 2025年9月5日向本机关申请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及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忠县互联网界联合会法定代表人由“尹帮伟”变更为“邓书梅”,住所地址由“忠县忠州街道滨江路18号”变更为“忠县忠州街道中博大道2号五楼5037室”。
忠县民政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