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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36995H/2025-0038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忠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9-09
[ 发布日期 ]
2025-09-09

忠县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忠民许准字〔2025〕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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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忠民许准字〔2025〕31

重庆市忠县互联网界联合会

你(单位) 202595日向本机关申请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及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忠县互联网界联合会法定代表人由“尹帮伟”变更为“邓书梅”,住所地由“忠县忠州街道滨江路18号”变更为“忠县忠州街道中博大道2号五楼5037室”。

          

忠县民政局 

                                     20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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