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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36995H/2023-004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9-18
[ 发布日期 ]
2023-09-18

重庆市忠县殡葬事务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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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忠县殡葬事务管理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殡葬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城乡殡仪服务站、公墓(农村集中安葬点)的具体业务指导;指导殡葬服务单位火化、殡仪、安葬、遗体接运等标准化服务建设,开展殡葬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等。

(二)机构设置

忠县殡葬事务管理中心隶属于县民政局举办和管理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核定事业人员编制6名,实有人员6名。无内设机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为纳入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17.25万元,支出总计117.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56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后,相关经费随之增加。无年初结转和结余,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17.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56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后,相关经费随之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25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17.2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2.56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后,相关经费随之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7.25万元,占1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7.2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56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后,相关经费随之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56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后,相关经费随之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3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后,相关经费随之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56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后,相关经费随之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3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后,相关经费随之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28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增长0%,主要原因是职工教育培训活动的实施与年初计划相同。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7.40万元,占9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6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后,相关经费随之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4.91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缴费低于年初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4.66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住房公积金按照年初预算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99万元,增长5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后,相关经费随之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五险一金等。公用经费16.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3万元,下降2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由本单位负责安排。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由本单位负责安排。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0.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公务调研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务接待由主管单位统一负责安排,本年度由我单位自己承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2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未召开大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47.4%,主要原因是职工教育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3万元,下降2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17.2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县民政局

财政科室

社会保障科

自评总分(分)

100

部门

联系人

张翠华

联系电话

54781835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

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109.32

117.25

117.25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为全县殡葬事务管理提供服务,贯彻执行有关殡葬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城乡殡仪服务站、公墓的具体业务指导;指导殡葬服务单位标准化服务建设、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维护工作;承担殡葬服务单位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具体工作等。

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

得分

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

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困难群众丧葬减免政策知晓率

%

98

98

100

30

30

检查殡葬服务单位次数

24

30

100

30

30

城乡丧葬服务满意度

%

90

95

100

30

3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没有县财政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78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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