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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36995H/2024-0004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忠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1-05
[ 发布日期 ]
2024-01-05

城乡低保救助服务指南(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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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救助服务指南(2024年)

一、办理条件及标准

根据《忠县民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忠民发〔202363)文件,持有我县户口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符合政策要求,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城乡低保。

城乡低保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73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00元。

二、申请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委托书;

4.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授权书;

5.家庭收入、财产、生活支出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三、办理地点

申请人线下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线上可通过重庆救助通小程序提出申请。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核查调查审核审批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低保金。


五、办理时限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发生公示有异议、人户分离、异地申办或者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难度较大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 4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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