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养老机构备案办理需知
项目 |
备案依据 |
备案范围 |
申请备案材料及格式 |
备案流程 |
办理部门 |
办理时限 |
办理时间及地点 |
咨询电话 |
养老机构备案管理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及《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9〕7号) |
忠县开展养老服务的经营的养老机构 |
1.根据备案机构实际情况填报《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和《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 2.根据备案机构实际情况提交自有服务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如为租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3.法人登记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建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备案资料、环评报告或备案资料以及机构建筑竣工图片; 5.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
1.养老机构向县民政局提出备案申请; 2.县民政局收到申请后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由县民政局向养老机构发放备案回执。 |
忠县民政局 |
即收即办 |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地点:新华路2号 |
023-54454003 |
附件1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忠县民政局: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设置一所养老机构,该养老机构备案信息如下:
1. 名称:
2. 地址:
3. 法人登记机关:
4. 法人登记号码:
5.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6. 居民身份证号码:
7. 服务范围:
8. 养老院床位数量:
9. 服务设施面积: 建筑面积:
10.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 服务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12. 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备案资料(复印件)
13. 环评报告或备案资料(复印件)
请予以备案。
备案单位: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备案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如实填报的备案信息,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后续重大事项变更信息。
承诺已了解养老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承诺设置的养老机构符合《重庆市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载明的要求。
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安全规范、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养老服务,不以养老机构名义从事欺老虐老、不正当关联交易、非法集资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行为。
承诺主动接受并配合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承诺不属实,或者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案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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