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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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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民政局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我县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清单化动态管理制度。动态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组织各科室在行政审批网络系统中及时认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类别事项140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和完善行政审批和执法动态,并实时发布公开。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行政审批一窗式综合服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要件材料模板化;申办养老机构实行备案制,对新建的民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给予建设补助,水电气费按民用计费;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通过验资通免费在线验资,委托第三方机构免费开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累计办理31支持博爱佳园二期申报成功中央投资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推动社会福利中心开展旅居+托养养老服务成为全市标杆,培育规上企业1个。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指导社会组织开展业务前严格实行任前公示,定期收集和归纳社会组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信息,将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活动的单位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建立负面清单,督促社会组织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照登记前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严格涉企收费管理。印发《忠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标准、经营服务性收费、事业性收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优化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畅通举报途径。经排查,不存在强制企业缴纳入会会费和付费参加各种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活动的情况。

2.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严格把关行政许可准入。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规制度,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全部取消,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者许可事项。截至目前,承接的140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二是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制,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规范清理71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压缩办理时限,实际办理时间在法定时间的基础上压缩超过70%最多跑一次事项100%,其中:零跑腿事项占比58%零材料提交事项占比33%。同时,对必需提交的材料模板化,方便群众快速办理。动态管理完善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网,优化完善办事指南100余项,实现线上线下数据同源、更新同步、服务同频。三是强化网上行政审批效能。重新印制社会组织登记办事指南1000份,并制成二维码,群众通过扫码查看办事流程及申办材料,进一步强化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今年以来网上受理办理率80%,满意度100%四是规范出具证明事项。指导村(社区)再次精简3项证明事项,仅保留有法律法规依据且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7项证明事项。督促各村(社区)在服务场所、办事窗口等显著位置对保留事项进行宣传展示,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到保留事项规范到位、取消事项执行到位、配套措施完善到位。

3.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进行动态管理,坚持日常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根据年初制定的检查计划,对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常态化检查,及时督促整改问题,不断规范机构运行行为。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围绕重点节点、重点领域合理确定年度抽查比例、频次、方式。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限时督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照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落实互联网+监管,完成养老服务机构检查和社会组织日常检查数据录入工作。二是扎实开展诚信建设。打造信用忠县,推广信用承诺制度,促进社会组织诚实守信,采取登记前同步查询征信、登记时同步做出信用承诺、年检时同步采集信用、评估时同步核实征信等四同步流程,严格把关法人的征信。对未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长期不开展活动、不发挥作用、处于瘫痪的僵尸型协会商会,依法依程序予以注销或撤销,全年共依法注销社会组织6

(二)围绕促进良法善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环节。目前,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3个,主要涉及社会救助类实施细则办法,用以明确救助范围、条件、程序、标准等,均严格按规定制定及监管。

2.健全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报送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意见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三)围绕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1.开展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加强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民政依法行政保驾护航。全年不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仍提交决策机关讨论的情形;没有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的情况。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申请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民政救助资金,均要求村(社区)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征询公众意见。同时,推行社会救助网上网下阳光公示,主动接受媒体、群众监督,推进行政审批的民主化,实现应救尽救、精准施救

(四)围绕强化监督制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重庆市政务服务网明确权责清单,全面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等信息。丰富信息载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忠县电视台等多媒体主动公开和发布政务信息。截至目前,通过忠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140余条。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坚持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每年按照要求报送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到市民政局,并在忠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民政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主要以文字记录为主,逐步推行音像记录。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及时依法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审核体系,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严格执行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合法、公正。

2.推动行政执法服务改革发展。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依法实施柔性执法、教育指导等执法方式。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规范140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办事指南,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推动网上办、不见面、保安全、能办事,确保工作高效与依法依规相统一。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对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全覆盖执法检查,全年作出行政处罚8件,其中给予警告处罚2件,移交县级相关部门处理6件,实现季度执法清零。按照5%比例抽查社会组织运行情况,对建筑业协会涉及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我局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行政约谈和教育批评,责令其秘书长兼出纳辞职,并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行政指导,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

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结率、满意度达100%。县人大专项评议民政局行政主要负责人履职和专项工作,获满意票31票、基本满意1票,满意率达97%。县政协视察民政专项工作获满意票35票、基本满意1票,满意率达97%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设立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按照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五)围绕创新社会治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一是推进信访矛盾化解全覆盖落实专人负责信访矛盾调处,极力化解各类信访积案,各级信访信息系统维护使用管理良好,网上信访事项办理严格、规范、及时、准确、无退件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二是推进城乡社区自治全覆盖。推进三事分流”“三社联动”“三治并举基层治理模式,健全完善村(居)一约四会制度,制定四项自治清单,建立三级协调机制,打造百脑议事会乡村议事堂等优秀协商平台解决自治事项1500余件。三是推进法治副主任全覆盖。结合忠县要发展·我来出把力”“破除旧观念·致富奔小康等主题活动促进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深入人心,强化德治。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夯实基层治理基础,选派法治副主任141名分别与372个村(社区)签订了服务合同,累计进村入户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7749人次,协助申请法律援助275件,调解矛盾纠纷877起。

2.加强普法宣传。一是加强职工法治学习。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年至少召开2次领导小组成员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未出现下达或者变相下达与法律规定冲突的任务指标或者完成时限等情形。坚持每月2次职工集体学习制度,着力提升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全年开展法治培训19364人次。职工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二是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普法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对新提拔任命的2局管中层干部任职前,均严格进行了宪法宣誓,增强了守法意识。结合宪法进万家民政法规政策宣传等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推动宪法精神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推动民政相关法律法规进养老、殡葬、精神卫生、社会组织等服务机构,着力营造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氛围,增强群众及民政服务机构职工法治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检查调研,广泛宣传民政政策法规,以查促宣,落实依法治理,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利用婚姻登记窗口单位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教育警示片;利用法治文化公园主题展,制作民政政策法规展板,深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作低保以案说法法治宣传片1个,在忠县电视台黄金时间播放,利用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LED屏滚动播放,广泛宣传婚姻法、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法律,切实提高群众对民政法规政策的知晓度。

3.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开展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每年印发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对全县社会组织年度工作进行检查,通过网上年报预审,各个业务主管部门联合审核的方式对各个社会组织的运行情况确定年检结论。二是创新社会治理。制定我县自治组织四张清单,厘清权责边界;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支持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促进村(社区)事务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完善《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规民约》;会同县委政法委制定《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自治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实施方案》,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指导制定协商事项清单,明确协商流程及工作规程,将公共事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私事”“小事按照三事分流纳入城乡社区协商内容。全县372个村(社区)均已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民代表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老年人协会四会制度基本搭建完成,社区治理经验获全国百强经典案例。加大实施社区共建”“社工专才计划,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对购买服务事项目录化、清单化,并及时对外公布。每年投入15万元支持忠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2020年成功创建为第三批重庆市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基地,实名注册志愿者11.3万人,打造了百脑议事会公益银行”“美好志愿服务等社区亮点和品牌。通过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社区法治化建设,形成依法治理的良好氛围。积极配合司法局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建设,在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工作中,做到六个坚持,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三是推进行业协会脱钩改革。按照服务与监管不断档、关系调整无缝对接和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我县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党政机关五清理、五脱钩工作,通过印发文件、实地走访督查、审计部门抽查等多种方式,全面完成61个行业协会商会在机构、职能、资产、人员、党建外事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

4.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完善相关行政复议制度规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均得到及时查处。全年行政诉讼案件2件,负责人出庭率和胜诉率100%,无行政复议案件,无其他任何行政违法行为。

围绕强化组织保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并把法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单位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工作成效作为职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全年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参加普法依法治理重大活动2次,局领导干部参加庭审旁听6次。二是每年年初,结合县委县政府要求,积极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年末认真总结主要举措和成效、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展望下一年工作,提出有针对性措施和主要安排,并于次年第一季度在忠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三是通过微信群、QQ群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高。行政执法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要高质量地完成执法任务,要求执法人员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和政治素质。但我局绝大多数执法人员均无法律专业背景,个别执法人员对法律、政策理解和掌握不深不透,专业性不够强,运用法律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行政执法查处力度不够。我局属于民生保障部门,未组建专门的执法队伍,执法力量总体上偏弱,部门之间长效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对有的违规行为不能做到及早发现、及早整治,执法震慑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安排干部职工参加市县民政法律法规培训、邀请专家举办法制知识讲座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同时,加强民政领域经典案例的学习和理解,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普法宣传效果。总结七五普法经验效果,谋划八五普法方案,开展普法集中宣传的同时,拓宽思路,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抖音等新兴媒体加强法治宣传,制作群众喜爱的高质量法治节目或专栏,不断增强宣传效果。充分发挥普法宣传志愿队伍的作用,加大法制经费投入,做到经常深入村、社区开展群众性普法活动。

(三)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行政执法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推进民政执法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限时督改。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与信息沟通,积极争取相关单位支持,建立综合协作监督长效工作机制及专业化联动执法队伍,有效开展协同监督,形成监管合力,营造严格执法高压态势,加大违法行为震慑力度。


                 忠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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