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果业〔2020〕9号
忠县果业发展中心
关于印发《忠县2020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资金智慧柑橘装备集成与应用
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忠县2020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资金智慧柑橘装备集成与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广泛宣传,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时申报。
附件:1.忠县2020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资金金智慧柑橘装备集成与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3.现场评审评分表
4.资料评审评分表
忠县果业发展中心
2020年4月14日
附件1:
忠县2020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资金智慧柑橘装备集成与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围绕提升忠县柑橘产业智慧化发展水平,在三峡橘乡田园综合体核心区马拉松廊道周围,以创新、突破柑橘高度智慧化全面生产薄弱环节为重点,探索集成柑橘果园智慧化生产模式,建设智慧柑橘装备集成应用示范基地,引领示范忠县柑橘产业智能化可持续发展,实现产主导业(柑橘)节本增效提质增收。
二、申报对象
三峡橘乡国家田园综合体马拉松廊道沿线果园,基础条件较好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柑橘成片,果树长势良好,果园水电路等基础条件较好,同等条件下宜机化整地改土的果园优先。
(三)经营主体应具有所申报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技术支撑)。
(四)对柑橘园智慧化发展积极性高,实现果园节本增效提质增收,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五)申报主体应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药使用减量行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六)家庭农场须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经营资格或营业执照;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须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七)财务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企业运行良好。
(八)同一业主同一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贴息除外)。
四、建设期限
2020年3月——2020年7月。
五、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
提升智慧果园管理系统,建柑橘果园智能化装备、系统等,建成智慧柑橘装备集成与应用示范园1个面积900亩(核心示范片300亩)左右,开展智慧化果园管理技术培训与示范推广。
(二)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1.补助标准。总计补助财政资金250万元,农业企业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应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农民合作社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
2.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用于柑橘智能化生理监测与决策平台、绿色防装备与管理平台、智慧灌溉优化系统等设施设备及软件费用;拟支持1个项目。
项目按《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忠县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忠扶组〔2019〕9号)文件要求实施股权化改革。
六、申报要求
(一)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单位实施方案编制指导,不得代编代报。实施方案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编写,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的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
(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后,由项目建设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正式公文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佐证材料等)电子档、纸质件报送县果业发展中心。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2020年4月22日18:00前向县果业发展中心申报,逾期视为无效申报,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县果业发展中心科技平台科(212室)
联系人:高芳进联系电话:54237285
(四)申报佐证材料。申报单位报送项目实施方案时,同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1. 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 土地流转合同、服务协议等材料。
3. 项目建设地位置图和基地照片3张。
4. 企业申报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材料(可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技术支撑)。
5. 带动建卡脱贫户的证明材料(需贫困户签字、所在村签注意见盖章,同时提供发放工资等带动增收的佐证材料)。
6. 股权化改革方案(需贫困户签字、所在村镇签注意见盖章)。
七、项目评审
按照《忠县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忠财农〔2018〕18号)文件精神,县果业发展中心对申报的项目资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申报项目,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和资料评审,按评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择报送集中审定,确定拟支持项目。
八、其他要求
1.项目实施方案由项目申报主体自行编制,不得代编代报,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项目申报主体要按照规定的项目实施方案格式编报实施方案,不得随意删改、增减项目实施方案格式内容。
3.严禁同一项目多头申报,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4.申报纸质材料按要求报送6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九、清单管理
(一)正面清单(优先支持内容)
1.柑橘种植规模经营主体;
2.立地条件良好,果园宜机化改土的优先;
3.交通便利,田园综合体核心区马拉松廊道沿线的优先;
4.具有申报项目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5.市、县级农业龙头企业;
6.支持经营主体参与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
(二)负面清单(不予支持内容)
1.申报主体负责人有不良征信;
2.拖欠农民土地租金、务工工资;
3.当地农民不支持该项目实施;
4.财政、审计等部门在农业项目检查、审计中有不良记录;
5.已享受财政补助的建设内容重复申报的;
6.未达成股权化改革协议。
附件2:
行(产)业分类:
忠县2020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资金智慧柑橘装备集成与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带贫减贫机制(含项目覆盖的总人口数量、直接受益受益人口数量、群众参与度、带动贫困农户情况等)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他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
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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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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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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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
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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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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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
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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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
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评审组长 | ||||||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 |
附件3:
忠县2020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资金
智慧柑橘装备集成与应用示范项目现场评审评分表
申报单位: 评审日期: 年 月 日
评审内容 |
评审评分标准 |
评审分值 |
评审得分 |
备注 |
基础条件 |
申报对象有较好的成长性,在同行业中有较高知名度和信誉度,有完善的组织管理模式及运行班子,负责人有一定经营管理能力。得10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
10分 |
||
申报主体有项目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得15分,不符合不得分。 |
15分 |
|||
申报对象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种植规模,流转土地从事柑橘种植,示范基地基本达到宜机化,有物联网、水肥一体化等基础设施。得15分,不符合不得分。 |
15分 |
|||
申报业主积极性高,对果园智慧化发展有强烈愿求,能做好智慧化果园示范作用。得10分,不符合不得分。 |
10分 |
|||
具有发展潜力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5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
5分 |
|||
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申报对象遵守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得5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
5分 |
|||
地理条件 |
与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手续齐全,具有合法性,并按时兑现农民土地流转费;管理规范,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得10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
10分 |
||
具备明显区位优势和示范效应,具有从事柑橘种植生产,光合作用、水源等地理位置较好位于三峡橘乡国家级田园综合体核心区得20分。其他不得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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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从事柑橘种植生产是不是围绕智慧化、绿色发展;具备围绕柑橘产业,带动当地农民增收。得10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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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评审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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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人员签字: |
附件4:
忠县2020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资金项目资料评审评分表
申报单位: 评审日期: 年 月 日
评审 内容 |
评审评分标准 |
评审 分值 |
评审 得分 |
备注 |
申报主体条件评审 (5分) |
申报主体符合申报条件,且资料齐全、规范,不符合酌情给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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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技术 评审 (50分) |
规模:从事柑橘种植生产,果园宜机化改土,智慧化示范片区达300亩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集成实用性强,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柑橘智慧化生产,实力雄厚的主体。不符合酌情给分。 |
10 |
||
科学性:申报实施方案设计合理、科学可行,不符合酌情给分。 |
10 |
|||
定量性:申报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具体,所选用设施备明确规格、型号和具体数量评5分,建设数量不具体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10 |
|||
合理性:申报实施方案建设内容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生产效果好,带动作用强,管理规范,有自己的发展理念,不符合酌情给分。 |
10 |
|||
实施进度:进度安排符合要求、进度安排时间表合理的评10分,进度安排不符合要求和时间安排不合理的扣3-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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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评审 (30分) |
投资概算:投资概算总额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评2分,高于申报指南要求不评分;投资概算内容和数量与建设内容、数量相一致的评4分,不一致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投资概算单价合理评4分,概算单价过高、过低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资金补助环节:申请补助资金额度在申报指南规定范围内的评2分,否则不评分;资金补助环节符合申报指南支持环节的评4分,不符合不评分;资金补助有具体的内容、数量、标准的评4分,只有补助资额度没有补助标准的扣2分。 |
10 |
|||
资金能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计,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不符合酌情给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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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5分) |
申报主体是一个真做事、想做事、能做事,是一个爱农业、懂农业、善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休,有自己的思维和发展规划,且带动当地农民增收,特别是贫困农民增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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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信心强、自有资金充足,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有银行资信证明)评5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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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为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加2分,县级加1分;带动贫困户:每带动1个建卡贫困户加0.3分,最高加2分;参与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计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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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评审分 |
100 |
|||
评审人员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