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0〕131号)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补贴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3号)文件精神,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建设储藏、保鲜、烘干等初加工设施设备,减少产后损失、改善产品品质、增加农民收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2021年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补贴对象为2020年10月1日到2021年9月30日期间已建成的农产品清洗、分拣、包装、腌制、储藏、冷链(冷藏运输车除外)、保鲜、烘干、切割等设施设备的规模以下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不纳入支持范围。原则上优先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库入库项目、5月30日前已建或正在建设的项目。初加工设施设备项目应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并办理了用地手续。
二、补贴标准
按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初加工设施设备投入金额30%以内进行补贴,每个企业只补贴一个项目且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本次项目补贴3-5个农产品加工企业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三、资金来源
2021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补贴项目资金属于中央财政资金(渝财农〔2020〕131号),资金总额40万元。
四、申报资料
企业需制作项目申报书,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交县农业农村委。项目申报书所需资料包括:
1.2021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项目补贴申请书;
2.2021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投入情况登记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21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5.初加工设施设备用地手续复印件;
6.初加工设施设备现场照片;
7.已有购销发票的,提供复印件;拟定购的提供厂家、型号等资料;
8.其他佐证资料;
9.材料真实性声明。
三、申报批复程序
农产品加工企业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补贴方式为先建后补,具体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项目自主申报。县域内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应秉承自愿、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国家救灾资金。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资料,据实填写登记表(附件1),企业提供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并作出真实性声明(附件3),“五合一承诺书”(附件4)书面申报材料需按顺序装订,由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报送县农业农村委审查时需查验相关原件。
(二)乡镇(街道)初审。本次申报采取属地初审方式,即企业的申报资料在注册地或产业基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其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客观、真实、规范。忠县2021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投入情况登记表(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五合一承诺书”(附件4)需经发办主任、分管领导签字,盖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
(三)县级审核。县农业农村委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汇总,核查企业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县级评审。县农业农村委将在4月中旬从县级专家库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对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现场评审和资料评审。弄虚作假的企业,直接否决,不参与评审。现场评审占60%,资料评审占40%,按照2020年《忠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分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已纳入积分制的申报企业积分的10%作为评审结果加分,确定最终得分。
(五)拟定补助金额。根据县级评审确认中央财政资金应补贴金额权重和汇总最终得分权重各50%,确定最终中央财政补贴金额。
(六)公示公告。对申报评审确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补贴情况将在忠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审确认补贴项目纳入县级乡村振兴项目库。
(七)下达批复上报备案。公示公告无疑义,县级下达批复。
5月31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八)及时拨付资金。建设项目需要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县农业农村委会同相关部门同期完成现场查验,查验合格后,县财政局按国库支付管理制度直接支付到企业账户。
四、相关要求
(一)企业自主申报。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农产品加工企业自主申报,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代为申报。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认真申报。申报企业必须实事求是,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全权负责。
(二)加强监管核查。在申报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直接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负面清单。企业必须专款专用,财务规范。
(三)按时按质申报。经签字盖章的纸质件于4月15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乡村产业发展科404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zxcyk54230898@163.com。
联系方式:县农业农村委乡村产业发展科 54230898
附件:1. 2021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投入情况登记表
2. 2021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3. 材料真实性声明(模板)
4. 五合一承诺书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
2021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情况登记表
申报企业(盖章): 乡镇(街道):(盖章) 经发办主任: 分管领导:
序号 |
项目名称 |
企业总资产(万元)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补贴比例 (%) |
财政补贴资金 (万元)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补助 |
备注 |
企业负责人签字: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行(产)业分类:农产品加工业
2021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 系 人: 李洪兴职务/职称:科长
办公电话: 54230898 手机:
填制日期: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制
2021年3月31日
一、项目企业基本情况(或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农产品加工业项目基地、设施设备、厂房等初加工所需的必要性)。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具体到村、小地名,规模具体到场地设施大小、设备加工年产能等)
(三)建设内容及资金投入概算
(1)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仅指此项目资金总投资及来源。其中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30%。)
(2)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分项写明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用途及其投资标准)
(3)申请财政补助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
(要具体说明每一个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
(四)建设进度
(已建成的,据实填报。尚未建成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时间进度,且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项目建设材料购置、人工组织、人员管理等)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1. 经济效益
2. 社会效益
3. 生态效益
(七)带贫减贫方案
1. 带动对象、方式、人数
2. 带动成效
三、组织保障措施
(描述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人财物管理举措等)
四、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
(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发办核查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附件3
材料真实性声明(样本)
县农业农村委:
(企业全称) ,主营业务为 (加工种类) ,为提高本公司农产品初加工能力,改善产品品质,需(购置/建设),根据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1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补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件要求,本公司提供的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设备补贴项目的申报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符合材料申报的各项要求,对材料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做出保证,如出现虚构、作假、不真实等情况,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企业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1年 月 日
附件4
忠县2021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补贴项目
质量安全进度信访廉政“五合一”承诺书
忠县2021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补贴项目若申请成功,为确保补贴资金充分发挥社会效益,本公司将坚守质量、安全、进度、信访、廉政“五条底线”。
现郑重承诺:
1. 确保设施设备补贴项目质量合格。所建成的农产品清洗、分拣、包装、腌制、储藏、冷链(冷藏运输车除外)、保鲜、烘干、切割等设施设备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要求,并能正常投入使用。
2. 确保设施设备补贴项目安全运行。项目前期、中期、后期全过程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防范,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安全维护,做好安全警示标志,保障该项目安全高效运行。
3. 确保设施设备补贴项目按进度按时完成。按照既定建设内容,筹措项目资金,督促进度管理,做到施工前中后期影像资料齐全、文字资料齐备,按照既定时间完成初级验收、县级验收和资金报账划拨事宜。
4. 确保设施设备补贴项目信访稳定。项目前中后期的规划、实施和维护,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信访事宜解决在萌芽中,解决在基层,无群体性上访集防事件发生。
5. 确保设施设备补贴项目廉洁自律。强化廉政教育,严禁此项目分包转包,杜绝此项目招投标、邀标议标和过程管理、审计结算、验收报账等“吃拿卡要”,杜绝贪污、挪用、挤占、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确认该项目建设内容和补助环节没有重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XX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1年月日
XX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经发办主任签字:
分 管 领导签字:
202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