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农发〔2021〕68号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1年忠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委属各相关科、站、队:
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的决策部署,根据《生物安全法》《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45号)要求,制定了《2021年忠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1年忠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4月6日
附件:
2021年忠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市农业农村委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忠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农业农村委相关文件规定,严格落实《生物安全法》《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既要加快推进生物育种研发应用,又要依法依规严格监管,严肃查处非法制种、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业转基因研发应用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忠县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队伍,加快提升监管能力,努力推动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进口、加工活动规范有序进行。明确县内农业转基因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科普宣传等职责分工;印发农业转基因监管方案;指导辖区内从业主体办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县农业农村委对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和农业转基因加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抽样检测覆盖率达到100%;玉米田间抽样检测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三、监管重点
(一)压实主体责任。农业转基因相关从业者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县农业农村委通过召开行政指导会、开展监督检查、加强政策法规培训、约谈等方式,督促农业转基因相关从业者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主体自我约束和管理。研发单位应成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单位法定代表人要切实担负起监管的法定责任,落实安全小组审查、监督、检查、报告等职责,做好农业转基因试验台账管理,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健全从实验室到田间试验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监管措施。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制种亲本的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
(二)加强研究试验监管。对农业转基因研发单位全覆盖检查,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基因编辑等新育种技术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试验是否依法开展。对农业转基因试验全程监管,试验前核查控制条件是否合规,试验中检查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以及试验材料可追溯管理情况,试验后检查收获物、残余物等管理情况。
(三)加强南繁基地监管。加大南繁基地抽检密度和频次,严查私自开展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坚决铲除违规试验和育繁种材料。
(四)加强品种审定监管。优化完善品种审定制度,为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提供政策保障。申请单位应确保品种不含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品种试验组织单位应进行转基因检测,发现未经批准转基因成分的应立即终止试验。加强对转基因品种试验种植的监管,依法严格落实相应控制措施。
(五)加强制种环节监管。对制种基地、非法种子田块等开展排查,查早查小,加大种子下地前和苗期检测力度,春耕备耕前和种子收获季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入市场。
(六)加强种子加工经营监管。加强对种子包装、标签等环节监管,加大对种子市场、经营门店的转基因成分抽检力度,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加工销售。
(七)加强进口加工监管。强化境外贸易商、境内贸易商和加工企业“三位一体”监管,加强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流向管控。严查运输、储存、加工等过程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产品采购、加工、销售、管理等档案记录,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严禁改变用途。
(八)加强病虫害发生动态监测。安排专业人员跟踪监测转基因作物种植区域的病虫害消长、种群结构及其生物多样性变化,及时掌握有害生物抗性动态,研究提出应对措施,严防目标害虫转移对其他作物造成危害,防范次要害虫上升危害。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忠县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队伍。由县农业农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教信息科、种植业管理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种子管理与植保植检站、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等相关科站队负责人为成员。
忠县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队伍各科站队根据各自职责开展相应工作,并互相配合、联合开展相关行动;科教信息科牵头开展相关工作,6月5日前将半年工作总结及执法监管情况统计表(附表2)报市农业农村委科教处,12月5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及执法监管情况统计表(附表2)报市农业农村委科教处(联系人:王瑞雪;电话:89133171;邮箱:814928486@qq.com);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每月5日前,收集当月全县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查办案件情况,填写执法监管查办案件统计表(附表1)报送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联系人:舒念辉;电话:67636822;邮箱:315863392@qq.com)。
(二)加强监督检查。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关键时节、关键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注重监管实效。落实监管线索督办、约谈问责制度,严肃追究不作为、不监管、相互推诿人员的责任。落实监管信息报送制度,关键节点实行监管信息日报,案件查处实行信息月报,重大案件随时报送,没有案件的零报告。
(三)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摸排收集违规线索,及时立案调查,依法从严处理,对已办结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形成震慑。紧抓重点案件不放,深挖线索来源,打掉非法扩散源头。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群众直接举报和市农业农村委转办的监管线索认真核查,及时反馈核查情况。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建波(科教信息科),电话:15923888940;
胡兰银(种植业管理科),电话:18723530678;
龙宗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电话:13996549668;
朱述政(种子管理与植保植检站),电话:15826328522;
罗洪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电话:13996646469。
附件:1. 2021年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查办案件统计表
2. 2021年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21年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查办案件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行政执法案件 |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
案件信息公开(件) | |||
立案件数 |
办结件数 |
金额(万元) |
件数 |
金额(万元) | |
说明:1、此表按月报送,每月5日前由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汇总报送上月的案件统计数据。 2、详细案情随此表同时报送。 3、此表过时不报,视为数据为零。 |
填报人: 电话:
附件2:
2021年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检查研发、生产、经营单位(家次) |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
查处问题(起) |
涉及金额(万元) |
责令整改(起) |
取缔无证照企业(家) |
吊销证照企业(家) | |
试验环节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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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审定环节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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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种基地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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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加工经营环节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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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进口加工企业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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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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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科教信息科于6月5日、12月5日前汇总报送。 |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