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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忠县2021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水平提升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日期: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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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农发〔202174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忠县2021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水平提升项目申报指南》的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忠县2021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水平提升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广泛宣传,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时申报。

附件:1. 忠县2021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水平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2.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3. 现场评审评分表

4. 资料评审评分表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48

附件1

忠县2021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技术与装备水平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围绕提升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与装备水平在农业机械化发展有较好基础的粮油主产区域,以创新、突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为重点,探索、集成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建设一批粮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示范基地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促进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

二、申报对象

忠县范围内从事优质粮油生产的、基础条件较好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具有主要农作物生产试验示范基地,基地规模500亩及以上,具备一定的生产作业服务能力,农机装备动力150千瓦以上。

(三)从事主要农作物生产,积极性高,在当地有示范带动作用。

(四)申报主体应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药使用减量行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五)家庭农场须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经营资格或营业执照;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须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六)取得相适应职业资格农业装备操作工、农机专业合作社经理人、农业机械操作工等农机技能人才支撑产业发展技术力量。

(七)财务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企业运行良好。

(八)同一业主同一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此前享受过该项目的主体不得申报。(贴息除外)。

四、建设期限

20214——202112月。

五、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

围绕水稻、油菜等主要农作物开展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面积不低于500亩;围绕水稻钵毯苗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开展技术试验;开展技术培训、专家咨询研讨、举办机械化生产作业演示活动或田间日活动等;集成实用性强,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通过开展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优化机械化生产工艺路线和装备,建成具有带动效应的示范基地。

(二)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1. 支持环节

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全程机械化示范片中的物化补贴、开展技术试验及对比试验、新机具、新设备的引进创新及租赁、开展技术培训、专家咨询、举办机械化生产作业演示活动或田间日活动等。

2. 补助标准

资金额度:资金财政补助总额10万元。拟支持1个项目,1个项目只能围绕1个产业申报。

六、申报要求

(一)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单位实施方案编制指导,不得代编代报。实施方案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编写,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的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

(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后,由项目建设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正式公文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佐证材料等)电子档、纸质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委。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202142818:00前向县农业农村委申报,逾期视为无效申报,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农机化管理科(302室)

联系人:胡燕蓉联系电话:54453803

(四)申报佐证材料。申报单位报送项目实施方案时,同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1. 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 土地流转合同、服务协议等材料。

3. 项目建设地位置图和基地照片3-5张。

4. 农业机械登记、年检及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5. 带动建卡脱贫户的证明材料(需贫困户签字、所在村签注意见盖章)。

6. 复印件需加公章。

七、项目评审

按照《忠县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忠财农〔201818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委对申报的项目资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申报项目,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和资料评审,按评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择报送集中审定,确定拟支持项目。

八、其它要求

1. 项目实施方案由项目申报主体自行编制,不得代编代报,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 项目申报主体要按照规定的项目实施方案格式编报实施方案,不得随意删改、增减项目实施方案格式内容。

3. 严禁同一项目多头申报,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4. 申报纸质材料按要求报送5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九、清单管理

(一)正面清单(优先支持内容)

1. 粮油种植规模经营主体;

2. 参加国家级、市、县组织的各级培训;

3. 支持经营主体参与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

(二)负面清单(不予支持内容)

1. 申报主体负责人有不良征信;

2. 拖欠农民土地租金、务工工资;

3. 当地农民不支持该项目实施;

4. 财政、审计等部门在农业项目检查、审计中有不良记录;

5. 已享受财政补助的建设内容重复申报的。

附件2

行(产)业分类:

忠县2021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水平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人: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人: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任务分工

备注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评审

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备注

业务

评审

现有条件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业务目标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财务

评审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财政支持环节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资金筹措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评审结论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评审人员签字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评审组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3

2021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

装备水平提升项目现场评审评分表

申报单位:评审日期:

评审内容

评审评分标准

评审分值

评审得分

备注

基础条件

申报主体符合新技术推广,示范;有较好的成长性,在同行业中有较高知名度和信誉度,开展农业生产两年以上的,负责人有一定经营管理能力。得10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10



申报主体从事粮油生产的成员至少有一个参加过农机培训,并持有农机培训证书;拥有大中型农业机械有上牌、持有证及购买农机保险。不符合酌情给分。

10



申报对象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种植规模,流转土地从事优质粮油生产,示范基地基本达机械化,且项目建成后示范基地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以上。得10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10



具有发展潜力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10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10



申报对象遵守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得10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10



地理条件

与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手续齐全,具有合法性,并按时兑现农民土地流转费。得10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10



具备明显区位优势和示范效应,具有从事粮油生产,示范基地交通方便,光合作用、水源等地理位置较好。得10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10



申报业主积极性高,发展态势和基础条件良好,管理规范,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是不是爱农业、懂农业、善经营的农机职业人才。得10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10



申报对象从事粮油生产是不是围绕粮食增产、增收,解决粮食安全生产;是不是围绕农业机械化开展农业生产,是不是围绕现代农业生产,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是否打造绿色品牌。10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10



具备围绕发展农业产业,带动当地农民增收,从事保供产业且种植基地规划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具有农机社会服务作业的基础条件;促进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得10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10



合计评审分

100



评审人员签字:

附件4:

2021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

装备水平提升项目资料评审评分表

申报单位:评审日期:

评审

内容

评审评分标准

评审

分值

评审

得分

备注

申报主体

条件评审

5分)

申报主体符合申报条件,且资料齐全、规范,不符合酌情给分。

5



业务

技术

评审

50分)

规模从事粮油生产属于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片区达500亩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集成实用性强,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全程机械化生产。不符合酌情给分。

10



科学性:申报实施方案设计合理、科学可行,不符合酌情给分。

10



定量性:申报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具体,所选用设施备明确规格、型号和具体数量,建设数量不具体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10



合理性:申报实施方案建设内容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生产效果好,带动作用强,管理规范,有自己的发展理念,不符合酌情给分。

10



实施进度:进度安排符合要求、进度安排时间表合理的评10分,进度安排不符合要求和时间安排不合理的扣3-5分。

10



财务

评审

30分)

投资概算:投资概算总额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评2分,高于申报指南要求不评分;投资概算内容和数量与建设内容、数量相一致的评4分,不一致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投资概算单价合理评4分,概算单价过高、过低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10



资金补助环节:申请补助资金额度在申报指南规定范围内的评2分,否则不评分;资金补助环节符合申报指南支持环节的评4分,不符合不评分;资金补助有具体的内容、数量、标准的评4分,只有补助资额度没有补助标准的扣2分。

10



资金能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计,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不符合酌情给分。

10



其它

15分)

申报主体是一个真做事、想做事、能做事,是一个爱农业、懂农业、善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休,有自己的思维和发展规划,且带动当地农民增收,特别是贫困农民增收。

5



申报主体信心强、自有资金充足,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有银行资信证明)评5, 不符合酌情给分。

5



申报主体带动贫困户:每带动1个建卡贫困户加0.3分,最高加2分;参与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计3分。

5



合计评审分

100



评审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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