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1〕2号)和《重庆市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渝财农〔2018〕145号)等文件精神,编制《忠县2021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相关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按照“任务+绩效目标”要求,组织辖区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本着主体自愿原则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各乡镇(街道)应加强对项目申报的指导,督促申报单位编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对上报实施方案严格审核把关(重点审核项目业主产业条件、项目实施可行性、项目运行保障条件等内容),对上报方案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主要建设内容相同的同一项目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也不得多头、重复申报。
二、实施方案编制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单位实施方案编制指导,不得代编代报。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的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资金来源情况、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
三、项目评审
按照《忠县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忠财农〔2018〕18号)要求,县农业农村委对申报的项目资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申报项目,组织评审专家组开展现场评审和资料评审,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择优选择报送集中审定,待审核通过后,下达项目批复,同时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按照《中共忠县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印发〈忠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忠农改〔2020〕4号)文件,进入积分制管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场评审、资料评审之后,加上实际积分的10%作为总分。
四、材料报送
(一)项目实施方案。
(二)忠县2021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申报表(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经村(社区)、乡镇政府(街道办)加注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
(三)忠县2021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汇总表。
(四)申报佐证材料。申报单位报送项目实施方案时,同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1. 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 土地流转合同、服务协议等材料。
3. 项目建设地位置图和基地照片3张。
4. 开展农业生产数字化、农产品电子商务等证明材料。
5. 村(社区)、乡镇(街道)项目申报公示材料(含公示照片)。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件要求一式七份。
(五)装订要求。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单份简单装订,不得多个项目实施方案一起装订,不得胶印。
(四)报送方式。项目申报由项目建设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正式公文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佐证材料等)电子档、纸质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委。
(六)报送时间。2021年7月2日18:00前向县农业农村委科教信息科申报,逾期视为无效申报,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燕
手机:13996579026
邮箱:329109745@qq.com
地址:县农业农村委科教信息科(县农业农村委办公楼414室)。
五、其他要求
(一)项目实施方案由项目申报主体自行编制,不得代编代报,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主体要按照规定的项目实施方案格式编报实施方案,不得随意删改、增减项目实施方案格式内容。
(三)严禁同一项目多头申报,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四)项目实施方案封面右上角“行(产)业分类”,请按种植业、水产业、畜牧业等分类填列。
附件:忠县2021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指南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忠县财政局
2021年6月7日
附件
忠县2021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重庆市智慧农业发展实施方案(试行)》(渝府办发〔2019〕111 号)文件,结合忠县实际,大力实施智慧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四大行动。为规范项目实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申报要求:
一、建设思路及目标
围绕粮猪菜保供产业和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填平补齐智慧农业信息采集系统、分析决策系统、控制作业系统。强化农业生产全产业链智能化数据汇集、分析、应用和服务,强化农产品安全溯源、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销售能力提振,强化农业大数据资源建设、运用和管理,强化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建设成果应用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探索建立可看、可用、可复制的智慧农业发展模式。
通过项目实施,建成一批智慧农业生产试验示范基地,提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单位面积土地农业产出效益增加10%以上,提高劳动生产率15%以上,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建立智慧农业集成应用模式和公共服务体系,规范感知识别、传输存储、分析处理、智能控制、信息服务等农业数据标准,实现大田作物、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渔业养殖等重点领域单品种全程或关键环节的信息技术集成应用,提升农业数据信息支撑宏观管理、引导市场、指导生产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电商资源汇聚和优质农产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电商快速发展,农产品电商交易额年均递增15%以上。推动“互联网+”智慧农业发展,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推广智慧农业新技术新装备,积极探索山地特色智慧农业应用模式,促进农业生产转型升级。
二、建设内容
开展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智能水平提升示范。纳入“天-空-地”一体化智能农业生产监测与管理体系,推动农业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大田作物、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渔业养殖等生产关键环节的应用示范,促进智慧农业技术在农业生产管理、加工流通、市场销售、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的融合应用。
三、申报条件及资金使用方向
(一)申报主体
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申报条件
1. 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有较好的农业生产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基础条件。
2.申报主体积极性高、信誉度强,具有可复制示范性。
3.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
(三)建设期限
项目立项批复后开始实施,2021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和审计报账。
(四)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及额度
1、补助资金使用方向:鼓励拓宽智慧农业发展资金投入渠道,积极整合相关资金用于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建设,尤其在农村金融撬动上有新举措,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扎实推进智慧农业发展。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主要采取先建后补、直接补助的方式支持农业全产业、全过程的大数据智能化水平提升等直接相关的重点环节,不得用于土地改造、工棚搭建、种苗购置等其他基础性建设支出。
2、补助资金额度:财政补助资金20万元/个。
3、农业企业自筹资金应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自筹资金应不低于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50%。
4、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接待费、会议费、外出考察差旅费等基本支出,也不得用于建设或改造办公场所、购置车辆和通讯器材。
四、申报数量
本次拟支持5个农业主体申报项目。
五、有关要求
1.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组织和指导符合条件、成长性好、辐射范围大、服务能力强的主体开展申报。项目申报必须实事求是,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不得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确有正当理由调整,应按原程序备案审核无异后方可调整。
2. 项目批复后,申报主体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严格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保证建设质量。
3. 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按规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忠县2021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时间:2021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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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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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项目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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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简介(简述现状、项目可行性、有利条件、规模、预期效益等) | |||||
村(社区)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政府(街道办)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乡镇人民政府核实申报项目是否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范围,是否占用基本农田,并签注意见。
项目申报正面和负面清单
一、正面清单
1、项目申报单位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情况较好的;
2、项目申报单位开展农业生产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基础条件较好的;
3、项目申报单位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的。
4、项目申报单位带动脱贫户发展效果较好的。
二、负面清单
(1)财政、审计等部门在农业项目检查、审计中有不良记录的;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被通报和曝光的;
(3)已享受财政补助的建设内容重复申报的;
(4)拖欠农民土地流转费和工资的;
(5)以前实施的项目没有正常发挥效益的。
三、正面清单实行加分,负面清单一票否决。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21年____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他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他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
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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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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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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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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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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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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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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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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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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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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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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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评审组 长 | ||||||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
忠县2021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汇总表
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区县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总投入 |
申请补助金额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
绩效目标 |
1 |
||||||||||
2 |
||||||||||
3 |
||||||||||
4 |
||||||||||
5 |
说明:
1、本表所有内容全部按照实施方案过录,不得删减实施方案的内容。
2、绩效目标应包括“单位面积土地农业产出效益增加10%以上、提高劳动生产率15%以上、农产品电商交易额年均递增15%以上”这三项必备指标。
忠县2021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现场评审表
申报单位: 时间: 年月日
评审 内容 |
评审评分标准 |
评审 分值 |
评审 得分 |
备注 |
地理 条件 (30分) |
交通便利,有直达硬化公路得8-10分,有直达泥结石公路得5-7分,无直达公路得1-4分。 |
10 |
||
基地道路水利电力系统完善得10分,不完善酌情扣分。 |
10 |
|||
种养殖园区标准化程度高的,得10分,不完善的酌情扣分。 |
10 |
|||
基础设施条件 (70分) |
能为智慧农业项目设备提供独立房间得20分,与其他功能房混用的得15-18分,不能提供不得分。 |
20 |
||
申报对象有较好的成长性,在同行业中有较高知名度和信誉度,得20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
20 |
|||
农业生产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基础条件好的,得20分,否则酌情给分。 |
20 |
|||
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得10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
10 |
|||
合计评审分 |
100 |
|||
评审人员签字: |
忠县2021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资料评审表
项目名称: 评审时间: 年 月 日
评估内容 |
评审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审 得分 |
备注 |
1、项目实施基础条件 |
项目实施基础条件包括项目实施方案中的有利条件、可行性、主要优势及预期效益分析等。分三个等次,即:好、一般、差,好评13—15分;一般评10—12分;10分以下为差。 |
15 |
||
2、项目申报主体条件 |
项目申报主体条件包括适度规模、经营状况、技术水平、投资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社会诚信度等。分三个等次,即:好、一般、差;好评17—20分,一般评13—16分;12分以下为差。 |
20 |
||
3、项目内容及标准 |
1、建设内容符合《申报指南》中所列项目内容评10分,不符合的,按不符合的项数,每项扣1分;2、申报的建设内容有明确的数量、质量和建设标准,建设标准符合规定设计标准的评10分,不符合的,按不符合项数计,每项扣1分。 |
20 |
||
4、投资概算 |
申报的建设内容有明确具体的工程量、单位造价、投资额度,投资测算合理评25分,投资测算不合理的,按不合理项数每项扣1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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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补助环节和自筹资金 |
1、项目自筹资金达到规定比例评10分,没有达到的按比例酌情扣分;2、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符合《申报指南》中所列环节,有明确的补助标准评10分,不符合的,按不符合项数每项扣1分。 |
20 |
||
加分项 |
1、已开展电子商务,业绩好的加5分,较好的加3分,一般的加1分,未开展不加分。 2、每带动1个脱贫户加0.3分,最高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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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
|||
一票否决项 |
有负面清单中一项或几项的,一票否决。 |
|||
专家评审组成员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