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坚持以绿色生态发展为导向,以提质增效为重点,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推动我县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1 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0〕139 号)、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通知 》(忠农发〔2021〕125号)及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第14次农工委会议精神,现将2021年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项目申报指南,按照“任务+绩效目标”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好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方案编制的指导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对上报实施方案严格审核把关并签注意见,对上报方案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建设内容相同的同一项目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也不得多头、重复申报。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将申报指南的相关内容宣传到辖区内农民合作社。
附件:2021年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
2021年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具体问题,促进健全合作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竞争力和服务社员,带动增收能力,在全县范围内起到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
二、申报条件
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见附件1-1)可申报202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
三、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批复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四、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及方式
(一)补助环节
支持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能力,建设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或专业人才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财务管理、技术指导等服务。
(二)补助名额及补助标准
扶持国家级示范合作社2个,每个补助30万元。
扶持市级示范合作社6个,每个补助20万元。
扶持县级示范合作社6个,每个补助10万元。
当国家级示范社入围主体不足2个时,结余资金用于扶持市级示范社,当市级示范社入围主体不足时,结余资金用于扶持县级示范社。
项目业主自筹资金应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
(三)补助方式
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按照“先建后补,原建不补”的原则,对项目业主申报的建设内容进行补助,财政补助资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并经过第三方机构审计后划拨给项目业主。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向社会公开项目申报指南。
(二)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业主按照申报指南,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项目业主实施方案编制指导,不得代编代报。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建设内容、投资概算、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实施项目业主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的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要明确联农带农措施及目标。种植类项目申报业主要明确农药化肥减量的措施及目标。
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不得多个项目实施方案一起装订,不得胶印。
(三)项目申报由项目建设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正式公文的方式进行申报。并于2021年11月29日前将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佐证材料等)电子档、纸质件(一式七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委(407办公室)。逾期上报或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四)现场评审。县农业农村委从农业项目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现场评审,评审得分80分及以上的项目进入资料评审。
(五)资料评审。县农业农村委从农业项目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现场评审得分80分及以上的申报项目进行资料评审。
现场评审和资料评审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的项目,按照“现场评审得分×60%+资料评审得分×40%”计算最后得分,按最后得分高低为序分别确定忠县2021年扶持国家级示范合作社、忠县2021年扶持市级示范合作社项目、忠县2021年扶持县级示范合作社项目拟实施项目业主。报请集中审定确定拟支持项目,对确定的拟支持项目在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项目下达与实施
公示无异议的,下达项目批复。项目业主按照项目批复,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经验收合格并经过第三方机构审计后,按照第三方机构审计金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七、报送材料
申报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项目业主应据实报送以下材料(前9项必须报送,后3项视情况报送):
1.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信息表;
2.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单位自有资金证明;
4.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5.营业执照证书;
6. 成员花名册;
7. 银行开户许可;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9.2020年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等财务报表;
10.带动脱贫户增收的证明材料(需所在村签注意见盖章);
11. 土地流转合同、设施农用地审批证明材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保部门证明材料等;
12.获得的名特优产品证书,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或相应基地认证证书等。
凡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八、其他要求
(一)项目实施方案由项目申报主体自行编制,不得代编代报,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主体要按照规定的项目实施方案格式编报实施方案,不得随意删改、增减项目实施方案格式内容。
(三)严禁同一项目多头申报,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四)项目实施方案封面右上角“行(产)业分类”,请按产业分类填“种植业类”“养殖业类”。
联系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3号附11号(三峡风大酒店旁)
联系科室:县农业农村委农村合作社经济指导科(407室)
联系人:邬丽娜
联系电话:54230976
附件:1-1. 忠县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名单
1-2. 2021年项目实施方案
1-3. 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信息表
1-4. 项目申报正面和负面清单
1-5.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评审表
附件1-1
忠县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名单
1.忠县国家级示范合作社名单:
忠县瑞丰农作物种植股份合作社
忠县湘芝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
忠县洪坊药材种植股份合作社
忠县锦农笋竹股份合作社
2.忠县市级示范合作社名单:
忠县旭丰蛋鸡专业合作社
忠县双桂镇龙桥柑橘专业合作社
忠县天香养蜂专业合作社
忠县橘城养蜂专业合作社
忠县睿智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
忠县红金马辣椒股份合作社
忠县骄皇花椒股份合作社
忠县巴曼竹笋专业合作社
忠县蒲家柑桔专业合作社
忠县东溪镇翠屏葡萄专业合作社
忠县艾家坝莲藕种植专业合作社
忠县灯树麻哥养猪专业合作社
忠县合心中药材种植股份合作社
忠县民勇农业专业合作社
忠县红狮核桃种植股份合作社
忠县顺箎笋竹股份合作社
忠县忠城蜜蜜养蜂专业合作社
3.忠县县级示范合作社名单:
忠县大岭寨农业股份合作社
忠县关祠河淡水鱼养殖专业合作社
忠县梁上中药材种植股份合作社
忠县金土地农业专业合作社
重庆健美愿农业专业合作社
忠县晨帆农机专业合作社
忠县优草堂中药材股份合作社
忠县庙塘花椒种植专业合作社
忠县通旺农业专业合作社
忠县善义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
附件1-2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21年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1.建设地点
2.建设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1.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必须包含联农带农措施及目标等)
3.生态效益(种植业必须包含农药化肥减量措施及目标等)
(七)其他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他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表二:
项目评审表
|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
| 
 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
| 
 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
|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
| 
 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
|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
|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
| 
 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
|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
| 
 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
| 
 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 
 评审人员签字  |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评审组 长  | ||||||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财政 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1-3
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信息表
| 
 合作社全称  | 
||||||||
| 
 基本情况  | 
 详细通讯地址  |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 
||||||
| 
 理事长身份  | 
 农民(非农民)  | 
 理事长社会兼职  | 
 联系电话  | 
|||||
| 
 成员数  | 
 其中:农民成员  | 
 其中:脱贫户数  | 
||||||
| 
 带动非成员农户数  | 
 其中:带动非成员脱贫户数  | 
 合作社成员年均从合作社获得收入(元)  | 
||||||
| 
 登记设立  | 
 注册登记时间  | 
 成员出资总额(万元)  | 
 银行账户  | 
|||||
| 
 民主管理  | 
 上年度召开成员(代表)大会次数  | 
 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 
 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内控制度是否建立  | 
|||||
| 
 财务管理  | 
 是否设立账簿  | 
 合作社经营收入(销售额)(万元)  | 
 固定资产(万元)  | 
|||||
| 
 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交易量(额)返还比例(%)  | 
 记账方式  | 
 £专职会计 £兼职会计 £代账 £其他  | ||||||
| 
 经营服务  | 
 主要产业  | 
 产业规模(亩/头)  | 
 是否开展农产品加工  | 
 是£ 否 □  | ||||
| 
 为成员提供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  | 
 为成员主要产品(服务)统一销售(提供)率(%)  | 
 产品注册 商标名称  | 
||||||
| 
 其他  | 
 近年来获得区县级以上荣誉情况  | 
|||||||
附件1-4
项目申报正面和负面清单
一、正面清单
1.项目建设地在忠县国家级田园综合体规划、美丽乡村示范村、脱贫村区域内;
2.获得“两品一标”认证的项目实施主体;
3.项目能带动脱贫户增收。
二、负面清单
1.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已享受财政补助;
2.损害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
3.经营产业在忠县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
附件1-5-1
202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现场评审表(种植业)
项目名称: 评审时间: 年月 日
| 
 评估项目  | 
 评估内容及指标  | 
 标准 分值  | 
 评审 得分  | 
 备注  | 
| 
 立地条件综合评估  | 
 自然坡度、耕地坡度,高低落差度、土壤宜耕性和宜种性适宜本项目的评30分。否则酌情扣分。  | 
 30  | 
||
| 
 交通条件评估  | 
 附近道路状况,距离产品目标市场距离等条件适宜本项目的评20分。否则酌情扣分。  | 
 20  | 
||
| 
 现有水利条件评估  | 
 水利条件主要是指现有水利设施状况,包括引水来源、难易等适宜本项目的评20分,否则酌情扣分。  | 
 20  | 
||
| 
 申报项目内容评估  | 
 申报的建设内容的数量、规模以及项目内容空间布局情况等科学、合理的评20分。否则酌情扣分。  | 
 20  | 
||
| 
 项目业主生产现状评估  | 
 业主生产现状包括生产规模、生产状况、持续能力等内容,现状较好的评10分,否则酌情扣分。  | 
 10  | 
||
| 
 合 计  | 
 100  | 
|||
| 
 评审人员签字:  | ||||
| 
 注:现场评审得分80分及以上的项目进入资料评审。 附件1-5-2 202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现场评审表(养殖业) 项目名称: 评审时间: 年 月 日  | ||||
| 
 评审内容  | 
 评审评分表  | 
 评审分值  | 
 评审得分  | 
 备注  | 
| 
 地理条件  | 
 项目建设地址离场镇规划区红线、居民区、风景区、水源保护区、主次河流和工矿区直线距离500米以上,距相邻规模养殖场直线距离1000米以上的评10分。否则酌情扣分。  | 
 10  | 
||
| 
 项目地址地势开阔、平坦或无陡坡、排水良好、通风干燥、向阳,适宜建设本项目的评15分。否则酌情扣分。  | 
 15  | 
|||
| 
 项目建设占地面积与项目设计规模相匹配的评15分。否则酌情扣分。  | 
 15  | 
|||
| 
 基础条件  | 
 项目建设地有水源,水源供水量达项目规模需要的评10分。否则酌情扣分。  | 
 10  | 
||
| 
 水源水质达到人饮标准的评10分。否则酌情扣分。  | 
 10  | 
|||
| 
 依项目建设规模及生产要求通电,供电充足而有保障评10分。否则酌情扣分。  | 
 10  | 
|||
| 
 建场地相对隔离,距离交通主干道直线距离在500米以上的评10分。否则酌情扣分。  | 
 10  | 
|||
| 
 建场地交通方便,场地有进出场公路与交通主干道相连的评10分。否则酌情扣分。  | 
 10  | 
|||
| 
 项目地周围配套有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粪肥消纳田、地的评10分。否则酌情扣分。  | 
 10  | 
|||
| 
 合 计  | 
 100  | 
|||
| 
 评审人员签字:  | ||||
注:现场评审得分80分及以上的项目进入资料评审。
附件1-5-3
202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资料评审表
(适合所有产业)
项目名称: 评审时间:年月日
|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内容及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审得分  | 
 备注  | 
| 
 主体资格  | 
 现有条件  | 
 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计5分。否则酌情扣分。  | 
 5  | 
||
| 
 业务 评审  | 
 资料  | 
 资料齐全、规范记5分。否则酌情扣分。  | 
 5  | 
||
| 
 业务目标  | 
 项目计划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及进度,能实现者计10分,否则酌情扣分。  | 
 10  | 
|||
| 
 建设内容  | 
 项目建设内容科学、合理、可行,科学可行的记10分,否则酌情扣分。  | 
 10  | 
|||
| 
 实施方案  | 
 实施方案符合申报指南要求,建设内容明确、符合建设规范,设计合理,无逻辑性错误的计5分,否则酌情扣分。  | 
 5  | 
|||
| 
 财政支持环节  | 
 1、有明确的财政资金支持环节计5分,否则酌情扣分。  | 
 5  | 
|||
| 
 2、项目建设内容和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的计7分,否则酌情扣分。  | 
 7  | 
||||
| 
 3、投资概算明确,有明确的投资(补贴)标准者计15分,否则酌情扣分。  | 
 15  | 
||||
|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合理者计10分,否则酌情扣分。  | 
 10  | 
||||
| 
 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计5分,否则酌情扣分。  | 
 5  | 
||
| 
 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合理者计10分,否则酌情扣分。  | 
 10  | 
|||
| 
 2、资金来源有保障者计8分,否则不得分。  | 
 8  | 
||||
| 
 其他  | 
 带动周边脱贫户增收,每带动1户计0.5分,累计不超过3分;取得“两品一标”认证计2分。  | 
 5  | 
|||
| 
 合 计  | 
 100  | 
||||
| 
 评审人员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