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0〕139号)、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通知》(忠农发〔2021〕125号)、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忠农发〔2021〕283号)精神,县农业农村委对业主申报的项目进行了现场评审和资料评审。现将拟扶持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2022年2月25日-2022年3月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受理单位及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 54630168
县农业农村委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54230976
附件:拟扶持忠县202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公示表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