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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忠县财政局关于申报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通知(忠农发〔2022〕108号)

日期: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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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有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2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加工园2021年以来发展农业产业产生的贷款给予贴息,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忠县辖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发展农业产业的农业企业(含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且生产、经营、管理正常;农产品加工园区实施主体。

二、基本要求

(一)以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为申报主体的,须取得忠县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申报贴息的贷款为在市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的涉农贷款。

(三)贷款额度。本次申请贴息补助的贷款总额起点为10万元及其以上。

(四)贴息方式。贷款主体须按时结清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再按程序申请贴息。

(五)同笔贷款本次贴息年度内已获市、县级其他资金贴息的,无论贴息多少,均不得享受此次贴息补助。

三、贴息的贷款资金用途

(一)只有用于以下建设内容的贷款,才能申报贴息补助

相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必须是用于该主体产品生产、厂房租金及装修、技术改造、市场销售网络建设、科研开发、流动资金周转等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新型经营主体需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农产品加工园区贷款必须用于园区新建道路、用水、用电、排水、热力、电信、燃气、土地平整、智慧园区等基础设施。

(二)下列情况不予贴息

1. 用于征地、土地流转、房地产开发、培训开支、工资和务工工资等方面的贷款。

2. 逾期还贷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

四、贴息时段

202111日至20211231日所产生的贷款利息。

五、贴息补助资金计算标准

(一)符合条件的贷款,按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具体以202112月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LPR)的50%贴息率计算贴息补助资金(补助资金计算到元)。新型经营主体单个申报对象的贴息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已升规入统的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位于农产品加工园区区域内(乌杨工业园区、磨子工业园区、大渡口农产品加工园区、李子沟农产品加工园区、三岔湾橙汁加工园区等)涉农企业贴息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农产品加工园区实施主体的贴息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二)根据中共忠县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印发〈忠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忠农改20204号)文件要求,贴息资金补助额度按文件要求办理并按相关细则计算。

(三)若审核贴息总额超过预算金额,则相应按比例兑付贴息补助资金。

六、资金来源

渝财农〔2021123渝农发〔202219,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产品加工贴息资金。

七、申报资料

(一)申报主体资格证明。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需提供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专业大户需提供身份证明;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的出栏证明等。

(二)产业基地相关材料,如土地流转合同协议,生猪养殖家庭农场地理位置图和建设场景图等。

(三)本通知附件1-5,所要求的内容必须填写真实、完整。

(四)带动建卡脱贫户情况须提供扶贫系统名单证明(村盖章)。

(五)银行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和进账单、本息还款凭证,涉及贷款支出的所有合规合法的票据及附件等。

(六)申报所提供的资料、所有票据及附件必须与申报主体一致。

八、项目申报程序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贴息项目由农业企业(含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产品加工园区等直接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项目,参与竞争立项。

(一)贴息申报。申报主体自主填写完善附件1-5的资料,并交相关单位签字、盖章,完善手续,提供佐证资料(如贷款资金用途证明、农产品收购合同及规范性收购票据、付款方式等)并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

(二)乡镇(街道)初审。申报主体的申报资料经所在地村(居)委会审核后,报送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并签注申报意见。

(三)部门审查。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同意的申报资料,分产业类别报送县级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乡村产业科、县林业局产业科、县供销社经济发展科、县果业发展中心生产发展科)。农产品加工园区实施主体直接报送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核。将审核同意的申报资料装订成册。

(四)核查、公示。各经营主体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县农业农村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并征求县商务、经济信息委、乡村振兴等部门意见,核查结果在忠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报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五)兑现。对公示无异议的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与贷款业主完善手续后,通过银行转账兑现补助资金。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人员严格审核,确保贷款贴息补助项目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让一大批产业发展好,经营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能够享受政策,更好地服务三农,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大力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利用会议、板报、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并组织申报,不断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让各类主体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绿,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三)报送方式。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78日前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含电子件)报送至忠县农业农村委乡村产业发展科(404,联系人:余玉莎、谭静,联系电话5423089854453019。邮箱:zxcyk54230898@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概况(农产品加工园区概况)

22021年度忠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项目申请表

32021年度忠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审核表

42021年度忠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补助汇总表

52021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报承诺书(样本)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忠县财政局

2022613

附件1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概况

一、简介(主要说明: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加工水平、市场经营、出口创汇、经济社会效益,商标及名牌农产品获得等情况)。

二、基地概况

(一)基地建设(主要说明:基地分布、规模、投入,技术服务与管理,基地的优良品种、种养规程的技术水平与标准化程度等)。

(二)原料收购(主要说明:原料收购合同、方式、数量、价格、保障措施等)。

(三)带动农民(主要说明:带动基地农户数量、单户效益、增加收入等)。

三、技术研发与创新

(一)技术水平。主要说明:生产加工设备、技术、工艺的技术水平与来源,主要先进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价格与检测分析水平等。

(二)技术研发。主要说明:企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检测中心的建设、人员配备、条件设施、组织管理、通过认证情况,近三年每年的研发经费投入及主要支出内容等。

(三)主要成果。主要说明:研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重大课题、科技攻关项目等。

(四)目标重点。主要说明:今后技术研发与创新的发展思路、目标和重点。

四、贷款项目

(一)建设、经营内容。主要说明:申请贴息贷款项目的用途、内容、规模,以及项目实施后新增生产能力、提高经营、利税、效益水平,节能降耗等。

(二)带动情况。主要说明:消化农产品原料、增加出口创汇、带动基地建设、增加农民就业和收入等。

农产品加工园区概况

一、农产品加工园区实施主体概况

(主要说明:基地分布、规模、投入,技术服务与管理等)。

二、贷款项目

(一)建设内容。主要说明:申请贴息贷款项目的用途、内容、规模,以及项目实施后新增生产能力、提高经营、利税、效益水平,节能降耗等。

(二)带动情况。主要说明:消化农产品原料、增加出口创汇、带动基地建设、增加农民就业和收入等。

附件2

2021年度忠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项目申请表

申报主体(园区)名称(盖章):单位:万元

贷款主要建设/经营内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贷款总金额:

当年产值

当年上缴税金

1.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当年吸纳农村劳动力(人):

2.用于设备购置和技改:

当年农村劳动力用工日(个):

3.用于农产品收购流动资金:

当年带动农户数(户):

4.用于购买生产资料:

当年带动建卡脱贫户(户)

村(居)委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农业产业主管部门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员:联系电话:填报时间:

备注:此页原件另需单独报送县农业农村委员会1份。

附件3

2021年度忠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审核表

申请单位(签章):单位:元

项 目

贷款银行

开户行账号

贷款卡号

贷款密码

贷款金额

已付利息

经营主体贷款用途

一、业主(园区)填报栏







业主(园区)填写:






二、银行审核栏







银行审核意见: 






贷款银行(签章):

年   月   日

贷款银行经办人员签字:

说明:  1.此表由申请单位填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填写),送所在地贷款银行审核和盖章。2.本表需同时提交电子件。

附件4

2021年度忠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补助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申报主体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产业类别

主要经营内容

年产值(元)

年利润(元)

贷款金额(元)

已付利息

(元)

吸纳农村劳动力人数(人)

带动增收

金额

(元)

带动农户数(户)

带动脱贫户数(户)


合    计














1















2















3















4















5















说明:1.产业类别栏需明确具体产业种类,如“蔬菜种植、生猪养殖、花椒种植”等;2.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顺序汇总填报。2本表需同时提交电子件。

附件5

2021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申报承诺书(样本)

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县财政局:

(单位)成立于日,主要从事。因资金周转需要,先后从银行申请贷款用于生产发展(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按照《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忠县财政局关于申报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通知(忠农发〔2022108号)文件精神,申报了贷款贴息项目,现就申报事宜作如下承诺:

一、所申报贴息的贷款资金均是用于忠农发〔2022108文件所规定的环节。

二、申报贴息的贷款资金在本次申报贴息年度内没有享受过贷款贴息补助。

以上承诺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责任。

  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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