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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忠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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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农发〔202587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忠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162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56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23号)文件精神,结合忠县实际,制定了《忠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及时组织项目申报、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全程监管,落实全面验收责任,各乡镇(街道)根据本方案要求,于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前将申报资料(一式肆份)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委农村经济与改革科余玉莎,54230976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忠县财政局

                            2025616   


忠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巩固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成果,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力争把小农户和广大经营主体服务好、带动好,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56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忠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聚焦关键环节,保障粮食安全。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这条主线,坚持把粮油作物生产服务作为重点,突出关键薄弱环节,帮助小农户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了不划算的农业生产服务难题。完成粮油作物社会化服务面积不少于11万亩,其中农业农村部门9万亩、供销部门2万亩。

(二)聚焦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广大农户在不改变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将耕种防收全部或部分环节委托给服务组织完成;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居间作用,收集辖区内有托管意愿的农户或经营主体信息,对接服务组织以适度优惠的价格为小农户或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推动集中连片耕种,提高农民和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支持托管服务撂荒地复耕复种,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带动大面积单产提升,引领服务提质增效。

(三)聚焦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围绕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坚持把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作为主要服务对象,确保服务小农户的面积(或资金)不得低于60%,让小农户最终受益,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资金来源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23号)。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支持产业和环节

2025年忠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粮油作物,支持水稻、高粱、油菜、大豆、玉米等耕种(或直播)防收全程托管、耕收托管环节、机耕、机插、机收、统防统治、烘干单环节托管,实施托管面积9万亩(耕种防收单环节和耕收托管环节按照一定系数折算后面积),供销部门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二)补助作业期限

202571日起至2026630日止。

(三)补助标准

2025年忠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比重不超过服务价格的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作业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其中面向小农户服务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30/亩,面向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20/亩,同一环节不得重复服务,与供销系统社会化服务交叉补助不得超过上述补助标准总量。原则上,2025 年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每个服务组织或主体面向小农户开展服务面积占比应高于60%

下列行为不纳入补助范围:一是对流转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同时成立服务组织,自己为自己服务的;二是生产经营主体之间相互交叉服务;三是项目申报后,由生产主体自行完成服务环节,与服务组织共同分享补助资金的行为;四是服务主体将承担的项目任务再行转包的;五是其他不符合项目任务补助资金使用方向的其他情形。

财政支持托管菜单及其补助标准

支持产业

菜单名称

补助标准

水稻、高粱、油菜、大豆、玉米

①从农资到耕种(或直播)防收全程托管

普通农户130/亩;规模经营主体100/

②耕收托管

普通农户110/亩;规模经营主体80/

③机耕单环节

普通农户50/亩;规模经营主体40/

④机插单环节

普通农户20/亩;规模经营主体20/

机收单环节

普通农户40/亩;规模经营主体30/

⑥统防统治单环节

10/亩·次(不超过2次)

⑦烘干

80/

四、补助方式和对象

(一)补助方式

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主要补助粮油产业单环节、多环节托管服务,资金重点放在整村、整镇(乡)或更大区域集中连片开展服务,推动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优先覆盖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区域。

(二)补助对象

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在县域内外选择一批规范化运营、专业化作业的服务组织承担项目。重点扶持和培育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在群众中具有良好信誉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包含农机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公司、家庭农场、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队。

(三)服务主体要求

选定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

2. 拥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农机设备及相应能力;

3. 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4. 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机构的监管;

5. 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服务主体主要包括基层供销合作社或由供销合作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上4个条件。供销系统的服务主体不包括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供销系统的服务主体与其他服务主体同等对待,一并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行业指导。

6. 中国农服平台管理服务组织名录库或重庆“村村旺·农服通”平台服务主体名录库中。

服务组织应根据自身装备、技术、人员、资金等综合服务能力,合理确定服务面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服务环节和服务规模,切不可盲目申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再参加农业社会化服务:

一是历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二社会化服务过程中出现重大技术问题的;三服务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已纳入社会化服务“黑名单”的。

五、申报资料

1. 申报表(附件1);

2. 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提供备案证明或牵头人身份证复印件,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现有服务设施设备情况统计表(附件2)、农业保险资料;

4. 从业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

5. 农机操作证;

6. 财务佐证资料(资产负债表等)和其他作业佐证资料。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4份,原件1份)

六、项目实施流程

(一)项目准备阶段(20256月—7月)

结合忠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委细化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实施内容和资金补助环节、社会化服务合同、服务主体申报条件及要求等,县供销合作社另行制定供销系统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县农业农村委统一汇总后,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备案,公开公示后实施。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57月—20266月)

1. 乡镇(街道)统一组织申报。各乡镇(街道)发动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申报,乡镇(街道)汇总申报资料后,以正式公文形式于202563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委农村经济与改革科。

2. 确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选,通过评选的服务组织在忠县人民政府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下达补助资金及作业任务。

3. 签订承诺书。评选确定的服务组织向计划作业地所属乡镇(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签订承诺书,对计划开展的服务作业作出承诺,确保服务作业真实、有效,并自愿接受过程监管。

4.签订服务作业合同服务对象为规模经营主体,经营面积不低于50亩的,评选确定的服务组织应与服务对象签订《忠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附件5),报服务所在地乡镇(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登记备案。

5. 开展作业服务。服务组织严格按照服务流程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标准化服务,服务时必须提前通知作业乡镇(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到场监督,乡镇(街道)人员应邀请村级组织相关负责人到场参与监督。服务完成后,服务对象须在《××乡镇(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明细表》(附件6-1~附件6-3)上签字确认。

(三)项目验收阶段(20267月—8月)

项目核查验收坚持“服务对象和服务主体据实申报为主、乡镇(街道)全面组织实施和核查验收为主,县级部门实行抽查复核”的原则。

  1. 乡镇(街道)验收审核。服务组织完成相应服务环节后,向作业地乡镇(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提出验收申请,由乡镇(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验收力量进行全面验收,需邀请服务所在地村级组织相关负责人参与验收,共同出具验收意见。验收结束后,在服务所在地村(居)公开栏、乡镇(街道)公开栏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乡镇(街道)再次组织核查。

2. 完善档案资料。乡镇(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各服务组织要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过程记载,按附件11收集整理归档后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2026630日前提交至县农业农村委农村经济与改革科,由服务组织、乡镇(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委各存1份。乡镇(街道)以正式公文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委函告审核结论,并提出资金拨付申请。

3. 县级抽查。县农业农村委将根据各乡镇(街道)验收结果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验收结果及抽查情况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资金拨付阶段(20269月—12月)

县农业农村委将适时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财政补助金额在下达的指导性作业任务范围内据实结算。

(五)总结和绩效阶段(202610—12月)

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完成项目总结,填报农业农村转移支付平台等。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实施。县政府全面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合力推进项目实施;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委主任、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县供销合作社和实施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县农业农村委和县供销合作社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监管与补贴兑付,各承担实施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辖域内宣传组织发动、过程监管及项目验收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补助项目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让一批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服务让广大小农户满意的服务组织真正享受政策,更好地服务“三农”,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监管服务,保证数量质量。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服务组织的监管和技术指导,督促服务组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作业服务,及时处理各类服务投诉和纠纷。在服务组织选择、服务真实性核实、服务验收数量、资金兑付流程等方面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操作流程规范、资金支付凭据真实可靠。要加强服务质量的跟踪问效和后续管理,将农户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标准,科学评价服务效果。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媒体和社会监督;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对弄虚作假、虚报骗取项目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多种方式开展社会化服务政策宣传,用心用情组织发动,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双重积极性。帮助农民算好账,让农民充分认识社会化服务的效益优势,主动自愿接受服务。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居间服务作用,以村为单元将小农户服务需求集中起来,采取“服务主体+经营主体+农户”“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要积极推广中国农服“村村旺·农服通”平台,引导服务组织通过服务平台申报纳入服务组织名录库,逐步实现线上对接、线下服务。

附件:1.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申报表

2.服务组织现有服务设施设备情况

3.服务组织从业人员信息

4.承诺书

5.忠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参考文本)

6.××乡镇(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情况

7.××乡镇(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村镇核查验收单

8.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意见

9.××乡镇(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验收情况汇总表

10.村(居)公示、乡镇(街道)公示模板

11.档案资料清单


附件1

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时间:         

服务主体名称

法人

姓名

联系

电话

服务主体从事服务年限(年)

经营

地址

服务

环节

补助标准

申报产业服务面积(亩)

申报补助金额(元)

拟服务

地点

水稻

高粱

油菜

大豆

玉米

农资到耕种(或直播)防收全程托管

服务普通农户

130/

服务规模经营主体(≥50亩)

100/

耕收托管

服务普通农户

110/

服务规模经营主体(≥50亩)

80/

机耕单环节

服务普通农户

50/

服务规模经营主体(≥50亩)

40/

机插单环节

服务普通农户

20/

服务规模经营主体(≥50亩)

20/

机收单环节

服务普通农户

40/

服务规模经营主体(≥50亩)

30/

统防统治单环节(不超过2次)

10/·

烘干

80/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情况简介

从以下三个方面描述:

1.服务组织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地址、固定成员数量,雇佣机手数量,拥有哪些设施设备,总价值。

2.开展服务情况:(1)主要服务产业、具体环节、服务区域(尽量详细);(2)主要服务对象(规模经营主体/□小农户)、其中服务小农户的数量;(3)近3年来经营收入、其中服务来自小农户的经营收入比例;(4)近3年历年服务面积、其中服务小农户的面积情况等。

3.总结主要服务模式。可另附页。

服务组织申请意见

本人承诺以上所述情况准确、真实、有效。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服务组织所在乡镇(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意见

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服务组织所在乡镇(街道)意见

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附件2

服务组织现有服务设施设备情况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序号

设施设备

名称

型号

动力

(千瓦)

第一次购进时间

购进时

金额

(万元)

是否正常使用

所有权是否100%归服务组织

备注

否(通过何种途径获得)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时间:   


附件3

服务组织从业人员信息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

程度

家庭住址

工种类型

是否

持证

有无安全

责任记录

备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时间:       


附件4

承 诺 书

╳╳乡镇人民政府贵镇(街道办事处):

按照《忠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我单位将在贵镇(或街道)辖区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申报补助。现承诺如下:

一、申报补助作业期限   日—    日止。

二、承诺本组织为自身生产经营服务或为其他享受了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项目的主体服务的作业环节,不纳入申报财政补助范围。

三、同一服务对象、服务环节不得重复申请财政补助。

四、服务质量达到服务标准,确保服务对象100%满意。

五、做好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六、申报补助提供的资料准确、真实、有效。

以上承诺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书一式两份,签订后一份交乡镇(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保存,一份服务组织留作资料归档。

承 诺 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附件5

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

(参考文本)

甲方(服务主体):                                           

乙方(服务对象):                                           

经协商,在平等互利、保证双方权益的基础上,甲方为乙方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双方签订如下条款:

一、作业内容

1.            日至      日,甲方向乙方          (作物)提供下列社会化服务:

序号

服务田块

详细地点

服务产业

服务环节

服务面积

(亩)

单价

(元/亩)

金额

(元)

拔山镇高阳村1组小湾

水稻

农资到耕种(或直播)防收全程托管

10

430

4300

拔山镇高阳村1组大湾

高粱

耕收

10

240

2400

合计金额(大写)分(¥:

(注:本表可另列清单补充)

二、作业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2.作业服务费标准按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执行。

3.商定结算方式:                 

4.对作业面积有异议时,双方按照实际丈量作业面积计算。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甲方应按照时间要求开展服务,依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6.甲方应按照农艺要求保证作业质量,作业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或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业标准。

四、违约责任

7.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8.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的,应在作业初始时间前15天(其中机插45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损失。商定赔偿违约金      

9.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事宜

10.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调一致可另签订补充协议,其法律效力等同本合同。

11.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13.本合同有效期自2025      日至2025        日。

甲方(盖章):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代表(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附件6××乡镇(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情况

附件6-1适用于①②全程或耕收托管菜单

××乡镇(街道)全程或耕收托管对象情况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单位:亩

序号

服务对象名称

具体地址

(具体至村社小地名)

联系电话

托管菜单名称

签订合同时间

托管服务期限

托管

面积

服务对象签字

(手印)

备注

1

陈某

××5社小湾

138****6666

高粱耕收托管

2025.8.20

2025.8.202026.6.20

10

陈某签字、手印

举例,服务组织填写时将此栏删除

2

赵某

××5社大湾

138****8888

水稻农资到耕种(直播)防收全程托管

2025.8.15

2025.8.1520265.31

5.3

赵某签字、手印

合计

——

——

——

——

20.1

——

——

注:1.托管菜单名称:①农资到耕种(直播)防收全程托管;②耕收托管;2.此表可视实际情况增减;3.此表和附件7-2为套表


附件6-2适用于①②全程或耕收托管菜单

××乡镇(街道)    产业    托管菜单

服务作业情况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单位:亩、吨、斤

序号

日期

服务

环节

服务内容

(逐项具体写)

服务数量

操作人员签字

备注

1

2026.2.28

供应农资

如:购买肥料(种子、农药、农膜等)××吨(公斤)

××吨(斤)

管理人员:张三

例子,服务组织填写时将此栏删除

2

2026.3.5

播种

播种量××公斤

××公斤

张三

3

2026.3.15~4.18

机耕

水田春耕

××

机手:王五

4

2026.4.24

插秧

插秧

××

李四

5

2026.5.10

××次机防

××农药、××农药防治××病、××

××

王五

6.

2026.5.18

××次施肥

××肥料,亩用量××公斤

××

张三

7

2025.8.23

机收

机收

××

王五

合计

——

——

——

——

——

负责人:联系电话:

备注:1.此表为7-1全程或耕收托管套表;2.服务内容逐项填写,包括种子、农药、肥料、农膜,农机服务、除草、施肥、施药;3.可视实际情况增减。

  


附件:6-3 适用于③④⑤⑥⑦单环节托管菜单

××乡镇(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单环节作业情况

服务组织名称(章)单位:亩/

序号

服务对象名称

联系电话

服务地点

(具体到村)

服务

时间

服务产业及环节

服务内容

服务

数量

服务对象签字(手印)

备注

1

张某(种粮大户)

139****0000

××

2023.6.5

高粱统防统治第×

××农药、××农药防治××病、××

××

张某签字、手印

举例,服务组织填写时将此栏删除

吴某

139****0200

××

2023.9.23

水稻烘干

水稻烘干

××

吴某签字、手印

——

——

——

——

——

——

——

备注:此表可视实际情况增减。
附件:7

××乡镇(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村镇核查验收单

服务组织名称:单位:亩/

序号

服务对象名称

联系电话

服务地点

验收时间

服务产业及环节

验收

数量

备注

1

李某

·····

××村

2026.5.23

水稻耕收托管

××亩

举例,乡镇(街道)填写时删除

2026.6.23

油菜机防

××亩

2026.7.25

稻谷烘干

××吨

——

——

——

——

——

乡镇(街道)、村(社区)验收人员签字:                                       村委会(社区居委)(盖章):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意见(盖章):

  


附件8

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意见

单位(组织)名称(公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申请补助资金金额: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户名:

完成情况:(包括申报服务数量、下达服务数量、实际完成服务数量)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公章):

验收意见:

经验收核定,该服务组织在本乡镇(街道)区域内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面积,合计亩,烘干吨,补助金额合计元。

其中:水稻高粱油菜大豆玉米

①农资到耕种(或直播)防收全程托管亩(其中普通农户亩),②耕收托管亩(其中普通农户亩),③机耕单环节亩(其中普通农户亩),④机插单环节亩(其中普通农户亩),⑤机收单环节亩(其中普通农户亩),⑥统防统治单环节托管亩·次,烘干吨。(与附件9验收情况一致)

乡镇(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备注:此表可视实际情况增减。


附件9

××乡镇(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验收情况汇总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单位:亩/

服务组织

名 称

主要服务地

(写到村)

服务产业

①全程托管

(亩)

②耕收托管

(亩)

③机耕单环节

(亩)

④机插单环节

(亩)

⑤机收单环节

(亩)

⑥统防统治单环节(亩·次)

⑦烘干

(吨)

备注

1

水稻

填写时按服务主体实际服务产业增减。

高粱

油菜

大豆

玉米

2

水稻

高粱

3

水稻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时间:      

  


附件10 村(居)公示、乡镇(街道)公示模板

╳╳乡镇(街道)╳╳村(居)委会

关于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作业情况的公示

根据《忠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本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对本辖区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产业、环节、数量进行了验收,现将作业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         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受理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监督电话:

附件6:××乡镇(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情况

╳╳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章)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关于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作业情况的公示

根据《忠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本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对本辖区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产业、环节、数量进行了验收,现将作业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         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受理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监督电话:

附件9:××乡镇(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验收情况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

       


附件11

档案资料清单

1.乡镇(街道)核查结论的函

2.服务组织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村集体提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承诺书

4.托管服务合同

5.服务作业情况

6.乡镇(街道)验收意见

7.乡镇(街道)作业验收单

8.乡镇(街道)验收情况

9.村(居)公示、乡镇(街道)公示资料

10.作业佐证材料(如:机防提供无人机后台数据;粮食烘干提供过秤磅单)

抄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56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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