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下达忠县巴渝肉兔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任务的批复
忠农发〔2026〕23号
马灌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肉兔产业集群项目库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忠农发〔2025〕160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立项原则,经过业主自愿申报、乡镇审核推荐、现场评审、资料评审、项目比对、集中审定、结果公示等程序,确定忠县巴渝肉兔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1个。现就忠县巴渝肉兔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任务和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依据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文件依据为《关于巴渝肉兔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第一批实施方案的批复》(渝农〔2026〕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市级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5〕124号)。
二、组织领导
乡镇政府要及时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农业项目实施管理责任书(附件2),加强项目监管。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批复下达的建设内容、项目投资总额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任务。
三、组织实施
本次批复下达的建设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经县级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项目建设任务要求在2026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并收集好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和完工影像等项目建设资料和财务资料,整理归档。项目坚持“非必要不调整”原则,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确因不可抗力、建设主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等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推进,拟变更市级财政资金建设内容、资金分配、建设地点等,须重新编制实施方案,严格履行变更手续,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批。
四、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单位完成建设任务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建设资料及财务资料,向乡镇政府提出书面初验申请。乡镇政府制定初验收方案,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项目初验。初验合格后,乡镇政府以公文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委函告验收结论。项目实施单位同时提交完整的财政评审资料,经财政评审并取得财政评审报告后,县农业农村委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凡项目建设内容中所涉不能在项目竣工后确认的建设内容(如人工、种苗及基础设施的隐蔽工程等),项目实施单位必须申请项目地政府进行项目中间验收,并留存建设图片资料备查,否则,竣工验收时不予确认。
五、档案资料
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项目建设过程记载,收集整理好项目档案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及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同一地点的照片,验收照片等,所有照片必须有文字说明。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建立财务明细账目,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资料和原始发票交县农业农村委审核和盖章,原件退回项目实施单位保存。项目建设资料和财务资料,要整理归档并送相关部门留存。
附件:1.忠县巴渝肉兔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任务批复表
2.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管理责任书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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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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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巴渝肉兔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任务批复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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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主体名称 |
监管主体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总额(万元) |
资金使用方式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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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资金用于 |
地方整合及自筹资金用于 |
合计 |
市级财政资金 |
社会自筹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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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种兔繁育基地智能化建设项目 |
重庆市鸿昊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马灌镇人民政府 |
马灌镇 |
养殖设施设备智能化改造:购置加强型国标高锌丝欧式笼具360套、更换国标降温负压风机20台、新增国标换气风机20台、更换可控制调节百叶窗36台、更换降温湿帘400m²、新增智能变频温控设备(DM1020)14套、新增精准智能喂料设备(MBXC03)20套、新增供料设备(DM103005)4套。 |
养殖圈舍屋面更换加固;养殖配套建筑物屋面更换加固;地面及墙面整修改建;原8号、9号兔舍基础改造;房间吊顶;排粪设施;供水系统设施;供电系统设施;参观通道整修;原旧损坏设施拆除;应急备用发电机和机房整修。 |
1600 |
600 |
1000 |
先建后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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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压实XXXX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管理、运营责任,确保项目规范实施、高效推进、安全运行、达产达效,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项目管理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项目管理负责人: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特色优势产业集群项目
建设周期:自××年××月至××年××月
三、工作目标责任
(一)项目建设责任
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建设标准、设计图纸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期竣工、验收、投用。严把工程质量关,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确保工程合格达标。
(二)资金管理责任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专账核算、规范使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规范报账流程和凭证资料。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纪检监察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三)安全管理责任
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安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人员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做好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确保项目平稳有序运行。
(四)档案与验收责任
规范收集、整理、保管项目全过程资料,做到一档一册、有据可查。按期完成项目自查、自验,按期完成乡镇初验,配合上级完成竣工验收、绩效评价。对项目后期管护、运维负责,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四、双方职责
(一)乡镇(街道)管理责任单位职责
1.统筹推进项目落地,协调解决用地、用水、用电、用工等要素保障。
2.履行项目组织、管理、督促、检查职责。在项目动工、项目隐蔽工程开工等关键环节,及时开展现场督导工作。
3.及时上报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4.及时上报项目进展、问题整改、工作总结等材料。
5.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乡镇初验,并以正式公文报送乡镇初验报告。
(二)项目实施单位职责
1.全面落实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安全、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在项目动工、隐蔽工程施工等阶段前,向甲方报告并邀请甲方现场监督。
2.严格按计划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3.接受监督检查,对指出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五、其他
(一)本责任书一式5份,项目管理责任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各执1份,项目主管单位3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管护后自动终止。
(三)未尽事宜,按国家、市、县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