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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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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农发〔202688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6年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

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开展2026年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贴息对象

全县具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贴息范围

对申报主体在202571日至2026630日期间的新增贷款进行补贴,贷款用于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技改扩能、爆品打造、营销推广、科技研发等生产经营活动。

以下情形不纳入贴息范围:同笔贷款已享受或拟申报其他贷款贴息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严禁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三、贴息标准

贷款贴息比例最高不超过放贷时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单户申报主体享受贴息最高不超过200万元。LPR一年期3.0%5年期以上3.5%

四、项目申报程序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方便企业的原则。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委提交申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息汇总表、贷款贴息明细表、营业执照、贷款合同、放款凭证或借据、金融机构真实性承诺书、利息支付凭证,以及能够证明贷款用于规定用途的支出凭证等。

(二)县级核查、比对、公示。县农业农村委按照“一主体一档案”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审查,保证数据真实性和资料完整性。比对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等部门是否重复享受,经县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审定,对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名单及金额在忠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集中公示。

(三)市级核查。区县将公示无异议的审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汇总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委农产品加工处。市里将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核查。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人员严格审核,确保贷款贴息项目资料按时报送。

(二)报送方式。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72日前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乡村产业发展科(404室),联系人:徐睿,联系电话15723584227

附件:1.忠县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汇总表

      2.忠县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明细表

          3.忠县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审核表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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