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农机手、农机机主朋友们:
为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化解农机安全风险,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相关规定,现将农机安全生产核心要求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告知如下,请大家自觉遵照执行。
1.证件齐全,机具合规。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须持有对应机型的有效农机驾驶证,农业机械须依法登记上牌、按期参加检验并合格。严禁无证驾驶、准驾不符、无牌作业,严禁使用拼装、改装及达到报废条件的农机。
2.车况完好,谨慎操作。作业前请检查制动、转向、灯光及安全防护装置,确保状态完好;严禁机具带病作业,杜绝制动、转向失效、安全防护装置缺失等风险。请勿在酒后、服药后或身体不适时操作农机。
3.规范作业,严守规程。严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法载人,严禁超载、超限、超速作业;拖拉机运输机组请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夜间及低能见度天气谨慎行驶。
4.无人机作业须知。农用无人机操作人员须经正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前请按规定完成空域报备;请勿在禁飞区域、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作业时避开高压线、居民区等敏感区域,不私自改装设备。
请大家高度重视日常隐患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判定为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并依法依规处置:
1.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违规载人10人以上,或超限、超载100%以上的;
2.联合收割机作业过程中,有10人以上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的;
3.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单位或相关个人未履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职责,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消除在用农业机械制动或转向系统失效、主要安全防护部件缺失等风险隐患的。
如发现农机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023-54624263电话举报。请大家相互提醒、规范作业,共同维护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秩序。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