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6年7月20日—7月24日行政处罚实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共计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我委反映或直接到我委反映。
受理单位: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电话:023-54233110
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3号
附件: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6年度7月20日—7月24日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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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6年度7月20日-7月24日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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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身份信息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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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忠农(渔业)罚〔2026〕4号 |
赵龙贤 |
51252**********775 |
在禁捕水域非法垂钓 |
《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二项、《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
1.没收鱼竿1根 ; |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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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忠农(渔业)罚〔2026〕6号 |
曹显红 |
51252**********791 |
在禁捕水域非法垂钓 |
《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二项、《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
1.没收鱼竿1根 ; |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