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6年7月27日—7月31日行政处罚实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共计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我委反映或直接到我委反映。
受理单位: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电话:023-54233110
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3号
附件: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6年度7月27日—7月31日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
|
附件: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6年度7月27日-7月31日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身份信息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1 |
忠农(渔业)罚〔2026〕5号 |
罗刚 |
50023**********097 |
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 |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项 |
罚款2000元 |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