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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5005127XM/2022-00071
[ 发文字号 ]
忠农发〔2022〕121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7-12
[ 发布日期 ]
2022-07-29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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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2022-44)文件,忠县2022年认定农村致富带头人任务为90。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按照《中共忠县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忠委农办〔202138号)文件规定的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标准,各乡镇(街道)将本辖区符合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条件的对象录入培养对象库,并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对象库里择优推荐,以正式公文报县农业农村委。

录入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对象库信息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2021年已录入培养对象库但未被认定,拟申报2022年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可在重庆市农村致富带头人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cqzf.yszn.net.cn/)中更改认定年份;

(二)符合认定申报条件未录入培养对象库的,可通过重庆市农村致富带头人信息管理系统新增;

(三)根据忠委农办〔202138号规定:原则上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只认定一名农村致富带头人、同一人只能申请认定一类农村致富带头人2021年已认定为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其所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其他人不能申报农村致富带头人,2021年认定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在《中共忠县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忠县2021年农村致富带头人名单的通知》(忠委农办〔20225号)中公布。

(四)推荐人选信息与培养对象库录入信息有差异的,联系县农业农村委科教信息科退回后修改。

二、认定数量

各乡镇(街道)按照2022年忠县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申报任务数(附件1)报送,全县共计110人。县级认定90人。

三、补助标准及补助资金使用方向

(一)补助标准:1万元人。

(二)资金使用方向:优先支持农村致富带头人创办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补助资金采取物化补助方式,可用于农村致富带头人创办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农资、农用机械等产业发展设施设备等方面。

四、认定程序

申报材料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初审,经县公安部门对申报人违法犯罪记录审查合格后,由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审核,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五、报送材料

(一)乡镇(街道)推荐农村致富带头人正式文件。

(二)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认定申报表(附件2

(三)佐证材料。对照忠委农办〔202138号文件规定的各类农村致富带头人标准,提供佐证材料,包括农村致富带头人身份信息、产业信息和带动情况等。

以上材料纸质件一式七份。同时报送电子档。

六、其他

(一)请各乡镇(街道)于2022812日(星期五)前,将推荐材料纸质件报县农业农村委科教信息科。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燕,联系电话:13996579026

箱:329109745 @qq.com

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3号附11号(县农业农村委414室)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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