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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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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9-04-28
[ 发布日期 ]
2019-04-28

关于忠县鸣玉溪公园三期投资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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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发改审批〔201961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忠县鸣玉溪公园三期投资概算的批复

 

重庆市通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忠县鸣玉溪公园三期概算审查的请示》(渝通旺司文〔201915号)收悉。根据县住建委《关于忠县鸣玉溪公园三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忠建发〔2018262号)及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先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忠县鸣玉溪公园三期项目概算审查报告书》(渝图强〔2019X-005号),经研究,现将忠县鸣玉溪公园三期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及定额。

二、项目代码:2018-500233-78-01-048723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72904.48平方米,建构筑占地面积802平方米(其中:公共厕所355.68平方米,亭、廊和花架446.32平方米),道路用地6970.48平方米,广场用地6636.63平方米,绿化用地58495.37平方米;区域内分设入口主题区、生态体验区、滨水游览区及文化展示区等及配套水电雨污管网设施。包括观景平台、步道、人行桥、观景亭、休闲玻璃廊架、文化景墙、公共厕所、绿化栽植、景观小品、电气、给排水工程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562.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97.27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295.98万元,预备费169.66万元。资金来源: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五、请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投资控制;严格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接此批复,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落实资金,加快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发挥项目经济社会效益。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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