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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2337116294894/2019-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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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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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9-06-05
[ 发布日期 ]
2019-06-05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这些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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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庆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公开发布,5月起,我县已落地实施相关政策。

据县社保局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政策既降低费率,又调整缴费基数,主要从三个方面减轻社保缴费负担。一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今年5月1日起将至16%。二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1%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其中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均为0.5%。三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从今年起,按我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单位缴费比例降低后,职工个人缴费会不会变多,待遇是否受影响?县社保局负责人表示,社保费率新政策实施后,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仍然保持不变,相关社保待遇计发方法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政策暂保持不变,保障了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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